河南希博伦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南希博伦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03
河南希博伦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6月2日,河南希 (略) 在公司会议室

组织召开了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有建设单位、检测单位及邀请的专家组成。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资料审阅等方式,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河南希 (略) (略) 延津县产业聚 (略)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占地面积*m2。项目四周环境为: (略) (略) ; (略) ,路南为平川酿酒厂;东临 (略) 新乡基地; (略) 。本项目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南侧550m处的延 (略) (略) ,以及710m处的榆东新村。

我厂员工80人,三班生产,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目前我公司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6月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完成《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7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新环表审(2021)26号文件予以批复。2021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建成了LR6(5号)、LR03(7号)生产线各一条,于2022年5月竣工调试。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河南和图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检测报告编号:HTTS*),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经核查,项目从立项至试生产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6.*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LR6(5号)、LR03(7号)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分期建设,此次验收范围为新建的LR6(5号)与LR03(7号)这两条生产线,其他建设内容待竣工后按照技术规范重新组织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先经混凝沉淀后经陶瓷膜过滤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车间卫生不外排,沉淀污泥经收集、干化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车间卫生废水先经混凝沉淀后经陶瓷膜过滤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车间卫生不外排。制纯水系统废水制纯水废水先用于清洗地面,然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后经陶瓷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卫生,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1、正、负极真空上料废气

正极和负极配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分别引至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基本不存在无组织废气。

2、涂胶废气

本项目涂胶工序有机废气经1套“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拌粉过程粉状物料均为真空上料,真空上料尾气经过管道排入袋式除尘器内进一步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故无无组织粉尘产生。项目全自动电池生产线位于密闭车间,电池生产线中涂胶工段设置密闭玻璃罩,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未被收集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散失。企业车间采用全封闭结构,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拌粉机、拌锌膏机、电池生产线和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声源强度在75-85dB(A)左右。

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优化设备布局等措施,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为原料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电池钢壳冲压成型产生的废边角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正极材料和除尘器收尘,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板和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纯水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均按照规范要求妥善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正常运营,工况负荷为90%,生产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ph7.26-7.37,悬浮物最大值为35,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45,氨氮最大值为2.23,总磷最大值为0.392,总氮最大值为7.23。均满足《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各指标限值要求。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上料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86mg/m3,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7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中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0.2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处理处置合理,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经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该项目的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规范,监测结论可信。经研究讨论,验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定期维护环保设施,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加强员工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进一步加强危险固废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确保危废规范、安全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的人员信息见附件。

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03
河南希博伦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6月2日,河南希 (略) 在公司会议室

组织召开了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有建设单位、检测单位及邀请的专家组成。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资料审阅等方式,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河南希 (略) (略) 延津县产业聚 (略)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占地面积*m2。项目四周环境为: (略) (略) ; (略) ,路南为平川酿酒厂;东临 (略) 新乡基地; (略) 。本项目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南侧550m处的延 (略) (略) ,以及710m处的榆东新村。

我厂员工80人,三班生产,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目前我公司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6月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完成《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7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新环表审(2021)26号文件予以批复。2021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建成了LR6(5号)、LR03(7号)生产线各一条,于2022年5月竣工调试。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河南和图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检测报告编号:HTTS*),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河南希 (略) 年产6亿只无汞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经核查,项目从立项至试生产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6.*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LR6(5号)、LR03(7号)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分期建设,此次验收范围为新建的LR6(5号)与LR03(7号)这两条生产线,其他建设内容待竣工后按照技术规范重新组织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先经混凝沉淀后经陶瓷膜过滤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车间卫生不外排,沉淀污泥经收集、干化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车间卫生废水先经混凝沉淀后经陶瓷膜过滤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车间卫生不外排。制纯水系统废水制纯水废水先用于清洗地面,然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后经陶瓷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卫生,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1、正、负极真空上料废气

正极和负极配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分别引至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基本不存在无组织废气。

2、涂胶废气

本项目涂胶工序有机废气经1套“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拌粉过程粉状物料均为真空上料,真空上料尾气经过管道排入袋式除尘器内进一步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故无无组织粉尘产生。项目全自动电池生产线位于密闭车间,电池生产线中涂胶工段设置密闭玻璃罩,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未被收集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散失。企业车间采用全封闭结构,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拌粉机、拌锌膏机、电池生产线和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声源强度在75-85dB(A)左右。

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优化设备布局等措施,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为原料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电池钢壳冲压成型产生的废边角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正极材料和除尘器收尘,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板和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纯水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均按照规范要求妥善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正常运营,工况负荷为90%,生产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ph7.26-7.37,悬浮物最大值为35,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45,氨氮最大值为2.23,总磷最大值为0.392,总氮最大值为7.23。均满足《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各指标限值要求。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上料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86mg/m3,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7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中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0.2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处理处置合理,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经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该项目的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规范,监测结论可信。经研究讨论,验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定期维护环保设施,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加强员工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进一步加强危险固废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确保危废规范、安全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的人员信息见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