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2017年7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2017年7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建省(屏南) (略) 技改搬迁一期项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福建省(屏南) (略) 技改搬迁一期项目 | 屏南县工业集中共洋中组团 | 福建省(屏南) (略) | 福建省环 (略) | 福建省(屏南) (略) 厂区拟搬迁至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组团,生产规模拟由氯酸钾产能1.*吨/年、氯酸钠产能*吨/年、双氧水产能*吨/年,扩大至年产氯酸钠*吨/年、氯酸钾2.*吨/年、双氧水21.*吨/年 、亚氯酸钠2.*吨/年、过碳酸钠*吨/年及碳酸镁钙超细粉体1800吨/年,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投资的2.2%。 | 见附件 |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1份,回收101份,根据调查表统计分析,48.04%被调查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持认同态度,30.39%的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无所谓,20.59%的被调查的公众不赞同项目的建设,该部分民众主要为后垅村村民。通过回访查明,17人不同意项目建设的原因是认为政府安置方案不合理,2人反对原因是担心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太大,2人反对原因是政府给与的赔偿不到位。本次调查共发放团体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调查表明所有受访团体对项目建设持认同态度。此外,本次对搬迁的中村和岭兜自然村村民20余户进行走访,他们希望在项目建设投产前尽快将他们安置到合理的环境良好的区域。 | 屏南县人民政府承诺:1.保证园区污水处 (略) 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略) 项目投产前建成并投入运行。2.在榕屏公司项目建设前完成中村、岭兜和早兴亭村的搬迁安置工作。3.保证立即启动工业集中区洋中组团应急池建设, (略) 项目投产前园区应急池同步建成。 | */t*_*.htm |
一、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ina.com | |||||||||
通讯地址: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东侨开 (略) 3号建发大厦二层) | |||||||||
邮编:* |
2017年7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建省(屏南) (略) 技改搬迁一期项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福建省(屏南) (略) 技改搬迁一期项目 | 屏南县工业集中共洋中组团 | 福建省(屏南) (略) | 福建省环 (略) | 福建省(屏南) (略) 厂区拟搬迁至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组团,生产规模拟由氯酸钾产能1.*吨/年、氯酸钠产能*吨/年、双氧水产能*吨/年,扩大至年产氯酸钠*吨/年、氯酸钾2.*吨/年、双氧水21.*吨/年 、亚氯酸钠2.*吨/年、过碳酸钠*吨/年及碳酸镁钙超细粉体1800吨/年,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投资的2.2%。 | 见附件 |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1份,回收101份,根据调查表统计分析,48.04%被调查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持认同态度,30.39%的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无所谓,20.59%的被调查的公众不赞同项目的建设,该部分民众主要为后垅村村民。通过回访查明,17人不同意项目建设的原因是认为政府安置方案不合理,2人反对原因是担心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太大,2人反对原因是政府给与的赔偿不到位。本次调查共发放团体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调查表明所有受访团体对项目建设持认同态度。此外,本次对搬迁的中村和岭兜自然村村民20余户进行走访,他们希望在项目建设投产前尽快将他们安置到合理的环境良好的区域。 | 屏南县人民政府承诺:1.保证园区污水处 (略) 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略) 项目投产前建成并投入运行。2.在榕屏公司项目建设前完成中村、岭兜和早兴亭村的搬迁安置工作。3.保证立即启动工业集中区洋中组团应急池建设, (略) 项目投产前园区应急池同步建成。 | */t*_*.htm |
一、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ina.com | |||||||||
通讯地址: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东侨开 (略) 3号建发大厦二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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