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 上海 (略) | 联系人 | 杨书萍 | |||
项目名称 | 上海 (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上海市 (略) (略)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 (略) 房( (略) 车间、仓库)、辅助用房(电焊房、抛丸房、空压机房、补漆区、去毛刺区、化学品间等)、危废间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陈荣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高一鸣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胡基业、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7.22 调查人员:高一鸣 企业陪同人员:杨书萍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8.15-8.17 检测人员:徐明、姜蔚 企业陪同人员:杨书萍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溶剂汽油、二 点击查看>> 苯、正 点击查看>> 醇、环己酮、异 点击查看>> 醇、2- 点击查看>> 酮、 点击查看>> 苯、 点击查看>> 苯、电焊弧光、紫外辐射、噪声、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2022年8月对上海 (略) 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卫生学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综合分析,该 (略) 、 (略) 、建筑卫生学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中工程防护设施方面探伤、打磨、电焊、补漆岗位未设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方面探伤岗位未配备防紫外眼镜;应急救援设施方面补漆岗位未设置洗眼冲淋设施,电焊房存放气体钢瓶,未设置氧含量报警装置;辅助用室方面未设置浴室。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由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 (略) 区内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补漆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全、补漆岗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应急演练等,因此该用人单位职业卫 (略) 分符合要求。 用人 (略)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溶剂汽油、二 点击查看>> 苯、正 点击查看>> 醇、环己酮、异 点击查看>> 醇、2- 点击查看>> 酮、 点击查看>> 苯、 点击查看>> 苯、电焊弧光、紫外辐射、噪声、工频电场。针对各岗位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通过检测,该公司岗位中存在化学危害因素浓度低于卫生限值,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则用人 (略) 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年9月19日 |
建设单位 | 上海 (略) | 联系人 | 杨书萍 | |||
项目名称 | 上海 (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上海市 (略) (略)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 (略) 房( (略) 车间、仓库)、辅助用房(电焊房、抛丸房、空压机房、补漆区、去毛刺区、化学品间等)、危废间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陈荣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高一鸣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胡基业、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7.22 调查人员:高一鸣 企业陪同人员:杨书萍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8.15-8.17 检测人员:徐明、姜蔚 企业陪同人员:杨书萍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溶剂汽油、二 点击查看>> 苯、正 点击查看>> 醇、环己酮、异 点击查看>> 醇、2- 点击查看>> 酮、 点击查看>> 苯、 点击查看>> 苯、电焊弧光、紫外辐射、噪声、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2022年8月对上海 (略) 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卫生学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综合分析,该 (略) 、 (略) 、建筑卫生学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中工程防护设施方面探伤、打磨、电焊、补漆岗位未设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方面探伤岗位未配备防紫外眼镜;应急救援设施方面补漆岗位未设置洗眼冲淋设施,电焊房存放气体钢瓶,未设置氧含量报警装置;辅助用室方面未设置浴室。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由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 (略) 区内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补漆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全、补漆岗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应急演练等,因此该用人单位职业卫 (略) 分符合要求。 用人 (略)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溶剂汽油、二 点击查看>> 苯、正 点击查看>> 醇、环己酮、异 点击查看>> 醇、2- 点击查看>> 酮、 点击查看>> 苯、 点击查看>> 苯、电焊弧光、紫外辐射、噪声、工频电场。针对各岗位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通过检测,该公司岗位中存在化学危害因素浓度低于卫生限值,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则用人 (略) 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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