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江县铁矿坳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江县铁矿坳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桃江县铁矿坳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灰山港镇铁河新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临亚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桃江县铁矿坳矿 (略) 桃江县灰山港镇铁河新村,“年产*吨制砂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益环审(表)〔2018〕32号), “砂岩矿开采扩建工程”于 2019年11月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益环审(表)〔2019〕123号),年开采砂岩矿*吨,年产机制砂*吨,扩建工程于2020年10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场需求,公司于2022年5月竞拍取得采矿权(湘资矿告字〔2022〕08号),拟投资*万元实施桃江县铁矿坳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改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0.4321公顷,矿区面积0.3495km2,资源储量4040.*吨,开采标高+300.00~+145.00m,服务年限16.2年。采用山坡露天分层开采方式,主要使用潜孔钻、空压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施设备分层开挖,配套建设1条全封闭机制砂生产线,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已建成设施,进一步完善储运及环保工程。改建项目完工后,公司年开采砂岩矿*吨,年产机制砂*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须将现有工程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等问题进行整改予以解决。 (二)严格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开采方案进行开采,并认真落实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的安全防治措施和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三)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绿色矿山”;进一步优化开采设计方案,合理安排表土剥离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矿石开采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按规范要求设置撇洪沟、导流渠、挡土墙等,先挡后弃,防止水土流失。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矿区开采现场的大气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采取湿法凿岩、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机制砂生产车间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式,堆场须采取三面封闭式;砂岩矿进料口、破碎、筛分、下料口等产尘工序须安装自动喷淋雾化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六)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内各类生产废水和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表1中3级标准要求用于周边林地绿化浇灌,不得直接外排。 (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强化开采爆破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爆破等高噪声作业,减轻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八)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二次污染;项目采矿产生的机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略) 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项目名称 | 桃江县铁矿坳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灰山港镇铁河新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临亚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桃江县铁矿坳矿 (略) 桃江县灰山港镇铁河新村,“年产*吨制砂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益环审(表)〔2018〕32号), “砂岩矿开采扩建工程”于 2019年11月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益环审(表)〔2019〕123号),年开采砂岩矿*吨,年产机制砂*吨,扩建工程于2020年10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场需求,公司于2022年5月竞拍取得采矿权(湘资矿告字〔2022〕08号),拟投资*万元实施桃江县铁矿坳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改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0.4321公顷,矿区面积0.3495km2,资源储量4040.*吨,开采标高+300.00~+145.00m,服务年限16.2年。采用山坡露天分层开采方式,主要使用潜孔钻、空压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施设备分层开挖,配套建设1条全封闭机制砂生产线,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已建成设施,进一步完善储运及环保工程。改建项目完工后,公司年开采砂岩矿*吨,年产机制砂*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须将现有工程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等问题进行整改予以解决。 (二)严格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开采方案进行开采,并认真落实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的安全防治措施和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三)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绿色矿山”;进一步优化开采设计方案,合理安排表土剥离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矿石开采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按规范要求设置撇洪沟、导流渠、挡土墙等,先挡后弃,防止水土流失。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矿区开采现场的大气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采取湿法凿岩、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机制砂生产车间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式,堆场须采取三面封闭式;砂岩矿进料口、破碎、筛分、下料口等产尘工序须安装自动喷淋雾化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六)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内各类生产废水和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表1中3级标准要求用于周边林地绿化浇灌,不得直接外排。 (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强化开采爆破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爆破等高噪声作业,减轻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八)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二次污染;项目采矿产生的机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略) 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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