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县城区望江大道西侧、清廉路北侧)-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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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县城区望江大道西侧、清廉路北侧)-出让公告

望自然资规告〔202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县城区望江大道西侧、 (略) 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拍卖起叫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时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2-49

县城区望江大道西侧、 (略) 北侧

*.66(合35.52亩)

商业用地(菜市场)

40年

≤2.5

≤45%

≥20%

7000

3500

2022年

11月1日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为准,土地面积以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测绘单位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出让信息详见出让文件(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及目前在我县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31日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室确认,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时,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拍卖活动地点: (略) 二楼开标室(政务新区C区)。

七、特别说明

1、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望政〔2014〕44号)规定,竞得人须在交地后3个月之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0个月之内建成(主体结构封顶)。未按约定期限开、竣工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4、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不足两家,取消竞拍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为自然人或是外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须在我县成立具有税收 (略) 进行开发建设,并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拍卖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望江县华 (略) 政务新区C区

联系电话: 0556-*

联 系 人: 吴先生

开户单位: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望江支行

账 号: *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8日

望自然资规告〔202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县城区望江大道西侧、 (略) 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拍卖起叫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时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2-49

县城区望江大道西侧、 (略) 北侧

*.66(合35.52亩)

商业用地(菜市场)

40年

≤2.5

≤45%

≥20%

7000

3500

2022年

11月1日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为准,土地面积以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测绘单位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出让信息详见出让文件(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及目前在我县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31日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室确认,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时,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拍卖活动地点: (略) 二楼开标室(政务新区C区)。

七、特别说明

1、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望政〔2014〕44号)规定,竞得人须在交地后3个月之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0个月之内建成(主体结构封顶)。未按约定期限开、竣工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4、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不足两家,取消竞拍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为自然人或是外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须在我县成立具有税收 (略) 进行开发建设,并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拍卖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望江县华 (略) 政务新区C区

联系电话: 0556-*

联 系 人: 吴先生

开户单位: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望江支行

账 号: *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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