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临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日-9月30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临川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临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日-9月30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临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日-9月30日做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临川 (略) 403号临川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新城大道、 (略) 政工程及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字[2022]25号 | 2022.9.2 |
2 | 关于《温泉景区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字[2022]26号 | 2022.9.27 |
3 | 关于《 (略) 临川区腾桥镇6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字[2022]27号 | 2022.9.29 |
临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日-9月30日做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临川 (略) 403号临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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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新城大道、 (略) 政工程及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字[2022]25号 | 2022.9.2 |
2 | 关于《温泉景区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字[2022]26号 | 2022.9.27 |
3 | 关于《 (略) 临川区腾桥镇6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字[2022]27号 | 202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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