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立昇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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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昇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09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立昇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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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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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昇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升级改造项目
海南立昇 (略) "
(略) 琼山区云龙镇云龙产 (略) 13号
海南 (略)
项目选 (略) 高新区云龙产 (略) 13号。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68m2。本次扩建占地面积1890m2,建筑面积为1890m2。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膜净化设备生产线、原料堆放区、成品暂存区、下料切割区、焊接区、喷漆区、检测区、组装区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
(1)废气:项目切割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20m排气筒排放;项目焊接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20m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过负压收集+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项目固化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加盖处理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通过合理的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污水质较为简单,对环境无明显影响。(3)噪声:通过在设备选型上,采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源,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区域,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橡胶减震垫,在各接口处采用软联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焊渣、收集的切割和焊接烟尘等储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后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桶(水性漆)储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后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漆渣统一收集后委外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海南益 (略) 处理;废机油、废树脂、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原料桶(环氧树脂、固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能按照环保要求有效、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同时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本项目选 (略) 高新区云龙产 (略) 13号,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略) “多规合一”,项目用地为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同时根据《 (略) 云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与用地规划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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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物:项目生产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0.2399t/a。
(1)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2)项目西侧45m处的云龙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
①火灾风险。项目应避免废机油、环氧树脂、固化剂等泄漏遇到明火发生火灾和爆炸。②火灾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及时处理灭火产生的洗消水。
发布时间:2022-10-09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立昇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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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昇 (略) "
(略) 琼山区云龙镇云龙产 (略) 13号
海南 (略)
项目选 (略) 高新区云龙产 (略) 13号。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68m2。本次扩建占地面积1890m2,建筑面积为1890m2。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膜净化设备生产线、原料堆放区、成品暂存区、下料切割区、焊接区、喷漆区、检测区、组装区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
(1)废气:项目切割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20m排气筒排放;项目焊接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20m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过负压收集+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项目固化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加盖处理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通过合理的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污水质较为简单,对环境无明显影响。(3)噪声:通过在设备选型上,采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源,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区域,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橡胶减震垫,在各接口处采用软联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焊渣、收集的切割和焊接烟尘等储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后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桶(水性漆)储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后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漆渣统一收集后委外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海南益 (略) 处理;废机油、废树脂、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原料桶(环氧树脂、固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能按照环保要求有效、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同时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本项目选 (略) 高新区云龙产 (略) 13号,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略) “多规合一”,项目用地为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同时根据《 (略) 云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与用地规划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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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物:项目生产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0.2399t/a。
(1)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2)项目西侧45m处的云龙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
①火灾风险。项目应避免废机油、环氧树脂、固化剂等泄漏遇到明火发生火灾和爆炸。②火灾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及时处理灭火产生的洗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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