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书院院区)新建工程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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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书院院区)新建工程概算的批复

沪浦发改社【2022】747号

(略)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审批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略) 区)新建工程设计概算的函》(浦卫计财〔2022〕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核,本项目已经沪浦发改社〔2021〕839号文批复工可,总投资*.*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浦建委审批〔2022〕11号),经审核,概算批复如下:

一、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略) 区)新建工程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建安费用*.*元,其他费用8466.*元,预备费4708.*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二、请你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概算批复进行投资控制。有关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应按工程建设规范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概算投资表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概算投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建安费用

*.62

1

新建主体工程

*.49

2

医疗专项工程

2924.49

3

室外总体工程

3595.64

其他费用

8466.26

1

前期工作费

856.96

2

勘察费

685.56

3

设计费

1971.00

4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197.10

5

竣工图编制费

157.68

6

工程监理费

1602.51

7

代建单位管理费

968.36

8

场地准备及临水临电

856.96

9

市政配套费

346.90

10

道口开设费

80.00

11

BIM费用

464.55

12

物探费

26.00

13

供电管线搬迁

178.46

14

河道清淤回填

74.22

预备费

4708.09

合计

*.97


沪浦发改社【2022】747号

(略)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审批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略) 区)新建工程设计概算的函》(浦卫计财〔2022〕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核,本项目已经沪浦发改社〔2021〕839号文批复工可,总投资*.*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浦建委审批〔2022〕11号),经审核,概算批复如下:

一、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略) 区)新建工程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建安费用*.*元,其他费用8466.*元,预备费4708.*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二、请你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概算批复进行投资控制。有关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应按工程建设规范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概算投资表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概算投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建安费用

*.62

1

新建主体工程

*.49

2

医疗专项工程

2924.49

3

室外总体工程

3595.64

其他费用

8466.26

1

前期工作费

856.96

2

勘察费

685.56

3

设计费

1971.00

4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197.10

5

竣工图编制费

157.68

6

工程监理费

1602.51

7

代建单位管理费

968.36

8

场地准备及临水临电

856.96

9

市政配套费

346.90

10

道口开设费

80.00

11

BIM费用

464.55

12

物探费

26.00

13

供电管线搬迁

178.46

14

河道清淤回填

74.22

预备费

4708.09

合计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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