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0-0910:57:24
2022年10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0-0910:57: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昆山晶佰 (略) 搬迁项目 | (略) (略) (略) 538号3号房 | 昆山晶佰 (略) | 江苏科 (略) | 昆山晶佰 (略) 拟 (略) 周市 (略) 538号3号房从事生产活动,搬迁设备T1可控硅模块自动流水线、激光打标机等共计40台,生产工艺和产能均不发生改变,年产半导体器件150 万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灌胶、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焊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略) (略) 272号 | 昆山 (略) | 昆山奥 (略) | (略) 场发展需要,拟投资*元,将现有一条油性涂装线技改为水性涂装线并新增两条水性涂装线,对原料塑料外壳进行喷涂加工,预计年产塑料制品4400吨,塑胶件减少至*件/年;购置注塑机、印刷机等60台设备,预计年产塑料制品600吨。产品均主要用于电脑塑料外壳及电动轮椅塑料外壳。 | 1.该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废气由管道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烯腈、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烯腈、苯*烯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喷漆、印刷废气由管道收集经一套水帘幕+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7米高排气筒(FQ-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自行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昆山开 (略) 1号 | 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 | 江苏 (略) | 公司利用自有厂房,通过设备升级对现有自行车配件涂装线进行改造,淘汰F栋厂房内2条水性喷漆线,购置粉末涂装线2条置换该部分产能。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产能,提高产品品质。 | 1.该项目实施后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削减322.4t喷涂废水,不新增废水排放,全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处理,执行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粉体涂装固化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预烤炉、固化炉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02)排放,粉体涂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级表3标准,燃烧烟气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昆山晶微 (略) 3D打印智能装备生产及新材料开发项目 |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 | 昆山晶微 (略) | 江苏 (略) | 项目总投资*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m2,购置研发生产类设备(如液态打印设备、倾动式铝熔化炉等)、检测类设备,用于新型液态3D打印智能装备研发及组装、增材凝固新材料开发、工艺研发实验及检测、孵化新项目等。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液态3D打印智能装备40套,用于生产航空、航天等重大产业领域新材料。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一起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熔化、精炼、热试车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两套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机加工废气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焊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经碱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昆山晶佰 (略) 搬迁项目 | (略) (略) (略) 538号3号房 | 昆山晶佰 (略) | 江苏科 (略) | 昆山晶佰 (略) 拟 (略) 周市 (略) 538号3号房从事生产活动,搬迁设备T1可控硅模块自动流水线、激光打标机等共计40台,生产工艺和产能均不发生改变,年产半导体器件150 万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灌胶、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焊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略) (略) 272号 | 昆山 (略) | 昆山奥 (略) | (略) 场发展需要,拟投资*元,将现有一条油性涂装线技改为水性涂装线并新增两条水性涂装线,对原料塑料外壳进行喷涂加工,预计年产塑料制品4400吨,塑胶件减少至*件/年;购置注塑机、印刷机等60台设备,预计年产塑料制品600吨。产品均主要用于电脑塑料外壳及电动轮椅塑料外壳。 | 1.该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废气由管道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烯腈、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烯腈、苯*烯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喷漆、印刷废气由管道收集经一套水帘幕+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7米高排气筒(FQ-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自行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昆山开 (略) 1号 | 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 | 江苏 (略) | 公司利用自有厂房,通过设备升级对现有自行车配件涂装线进行改造,淘汰F栋厂房内2条水性喷漆线,购置粉末涂装线2条置换该部分产能。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产能,提高产品品质。 | 1.该项目实施后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削减322.4t喷涂废水,不新增废水排放,全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处理,执行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粉体涂装固化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预烤炉、固化炉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02)排放,粉体涂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级表3标准,燃烧烟气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昆山晶微 (略) 3D打印智能装备生产及新材料开发项目 |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 | 昆山晶微 (略) | 江苏 (略) | 项目总投资*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m2,购置研发生产类设备(如液态打印设备、倾动式铝熔化炉等)、检测类设备,用于新型液态3D打印智能装备研发及组装、增材凝固新材料开发、工艺研发实验及检测、孵化新项目等。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液态3D打印智能装备40套,用于生产航空、航天等重大产业领域新材料。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一起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熔化、精炼、热试车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两套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机加工废气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焊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经碱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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