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化利用10000吨/年废SCR催化剂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资源化利用10000吨/年废SCR催化剂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源化利用*吨/年废SCR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资源化利用*吨/年废SCR催化剂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在开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生产车间四、综合楼、动力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酸碱原料罐区及泵区、污水处理站、应急水池、循环泵冷却塔、门卫1、门卫2。拟建项目营运后,可年产5000吨二氧化钛、300吨仲钨酸铵、300吨钼酸铵、25吨钒酸钙、2500吨废铁、1500吨硫酸钠、1500吨硅铝酸钠,总计*吨。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
2、项目营运期的主要污染为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烟尘、SO2、NH3、HCl、硫酸雾、油烟等;废水主要为生活区废水和生产区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工艺废渣、污泥、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施工期: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通过对进出车辆增湿等措施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可作为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控制夜间不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尽量移挖作填,多余部分应集中收集,并及时运送至合法堆场堆存。
2、营运期:
废气:
吹扫阶段产生的粉煤灰粉尘通过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1#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原料破碎磨粉阶段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2#)处置后通过引入15m排气筒2#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二氧化钛精制的粉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3#)处置后通过引入15m排气筒3#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硫酸雾通过1#硫酸雾吸收塔进行吸收(清水喷淋低温吸收)和1#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盐酸雾通过1#盐酸雾吸收塔进行吸收(清水喷淋低温吸收)和1#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氨气通过1#氨气吸收塔进行吸收(清水喷淋低温吸收)和1#氨气中和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5#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锅炉烟气通过引入15m高排气筒6#排放,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回转窑尾气经1#盐酸雾吸收塔和1#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4#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率为80%)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1.5m处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隔油沉淀后,同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引入化粪池熟化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 (略)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规模为450m3/d,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氯化物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后排 (略) ,最后进入铜鼓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各固体废物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通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防震垫;厂区周围种植树木、花草,以降低噪声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博 (略)
联系地址:贵州开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鲁总联系电话:*
八、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明区水口寺5号
联系人:姜彬彬联系电话:*
贵州博 (略)
2022年10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源化利用*吨/年废SCR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资源化利用*吨/年废SCR催化剂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在开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生产车间四、综合楼、动力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酸碱原料罐区及泵区、污水处理站、应急水池、循环泵冷却塔、门卫1、门卫2。拟建项目营运后,可年产5000吨二氧化钛、300吨仲钨酸铵、300吨钼酸铵、25吨钒酸钙、2500吨废铁、1500吨硫酸钠、1500吨硅铝酸钠,总计*吨。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
2、项目营运期的主要污染为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烟尘、SO2、NH3、HCl、硫酸雾、油烟等;废水主要为生活区废水和生产区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工艺废渣、污泥、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施工期: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通过对进出车辆增湿等措施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可作为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控制夜间不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尽量移挖作填,多余部分应集中收集,并及时运送至合法堆场堆存。
2、营运期:
废气:
吹扫阶段产生的粉煤灰粉尘通过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1#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原料破碎磨粉阶段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2#)处置后通过引入15m排气筒2#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二氧化钛精制的粉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3#)处置后通过引入15m排气筒3#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硫酸雾通过1#硫酸雾吸收塔进行吸收(清水喷淋低温吸收)和1#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盐酸雾通过1#盐酸雾吸收塔进行吸收(清水喷淋低温吸收)和1#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氨气通过1#氨气吸收塔进行吸收(清水喷淋低温吸收)和1#氨气中和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5#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锅炉烟气通过引入15m高排气筒6#排放,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回转窑尾气经1#盐酸雾吸收塔和1#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4#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率为80%)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1.5m处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隔油沉淀后,同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引入化粪池熟化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 (略)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规模为450m3/d,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氯化物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后排 (略) ,最后进入铜鼓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各固体废物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通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防震垫;厂区周围种植树木、花草,以降低噪声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博 (略)
联系地址:贵州开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鲁总联系电话:*
八、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明区水口寺5号
联系人:姜彬彬联系电话:*
贵州博 (略)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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