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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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2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

项目名称: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锅炉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新美 (略)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锅炉房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和政县城关镇张 (略) 东侧(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校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锅炉房建筑面积518m2,燃气锅炉房安装2台1.4MW燃气高温热水锅炉。项目主要建筑物为新建锅炉房一座,校园内 (略) 在校园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均已建设完成,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本工程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28.*元,占总投资的5.76%。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运营过程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场内扬尘和场外材料运输扬尘,场内扬尘量的大小与天气干燥程度、风速大小等诸因素有关。场外扬 (略) 路况、车辆行驶速度等诸因素有关。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项目施工期应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设全封闭围挡,所有围挡必须封堵严密,搭设牢固,无缝对接。

2、施工中采取边开挖边遮盖,对开挖面、土方、砂石料等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并采用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3、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及时硬化,避免 (略) 面增加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清扫保洁,随时洒水保湿,防止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土方挖运、回填全过程洒水抑尘,进行湿法作业。

5、工地驶出车辆必须用苫布对厢体所运渣土遮盖严实,并在洗车台对前后左右轮胎冲洗干净后, (略) (略) 。车辆冲洗后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于现场洒水抑尘。

6、施工现场裸露场地 (略) 进行覆盖,并随时洒水抑尘。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堆放期间应全遮盖,无污染清运 (略) 线和时限,并采取相应抑尘和密闭措施。

7、扬尘污染时间较短,一般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为了减少扬尘量,施工期要在邻近敏感 (略) 增加洒水频次及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小扬尘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成分为烟尘、SO2和NOX,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扩散式燃烧器),根据《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5.2低氮燃烧技术:5.2.2低氮燃烧器适用于室燃炉,根据燃烧方式可分为扩散式燃烧器(包括燃料分级低氮燃烧器、空气分级低氮燃烧器)和预混式燃烧器;5.2.2扩散式燃烧器通过物理结构的优化将空气和燃料分层、分阶段送入炉膛实现分级燃烧,扩大燃烧区域、降低火焰温度,减少NOx生成。采用扩散式燃烧器的燃煤、燃油、燃天然气、燃焦炉煤气和燃高炉煤气的锅炉NOx产生浓度可分别控制在200~600mg/m3、100~300mg/m3、60~200mg/m3、200~500mg/m3和30~200mg/m3。”

本项目扩散式燃烧器,锅炉NOx产生浓度可控制在60~200mg/m3,属于《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可行技术,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三)做好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废水主要产生于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试压废水。

1、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最大产生量约1.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油类等。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学校内的水冲厕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15m3/d(18.45m3/a),锅炉房职工生活污水依托校园内现有排水设施。即生活污水由管道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 (略) (略) 。

项目所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锅炉及水处理系统排水主要污染物为pH、盐类和SS等,经排污降温池沉淀处理后排 (略) 。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工程施工期噪声来源及排放特点,可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等;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行管理,当施工机械闲置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3、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及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为防止物料运输过程中交通 (略) 沿线居民造成不利影响,要求其合理 (略) 线和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避开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

5、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护,确保施工机械等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于施工过程中噪声排放较大的机械设备,应视情况予以维修或更换新设备。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的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噪声,各设备噪声级在75-85dB之间。为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具体如下:

1、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如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并在送、回风总管接口处做软连接;在风机的进、出口处安装消音隔声设施,一般消声器可实现10~25dB(A)的降噪量。

2、从设备布局及围护结构方面:应合理安排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利用墙壁隔声,车间墙壁可加装高效吸声材料。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预防维修不良的机械设备因部件振动、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噪声。

(五)严格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乱放和丢弃,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定期处置;

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3、加强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乱放和乱丢。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软化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料。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为3人,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0.185t/a)。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料

软化处理器的填料为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两年更换一次,更换一次产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0.5t/次·2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相关规定,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代码:900-015-13)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主要来源于自来水软化处理器定期更换填料,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危险废物。

项目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旧离子树脂由厂家换下来的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本项目软化水系统除氧器会定期产生少量废滤料,产生量很小,更换的废滤料由厂家换下来的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2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

项目名称: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锅炉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新美 (略)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锅炉房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和政县城关镇张 (略) 东侧(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校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锅炉房建筑面积518m2,燃气锅炉房安装2台1.4MW燃气高温热水锅炉。项目主要建筑物为新建锅炉房一座,校园内 (略) 在校园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均已建设完成,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本工程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28.*元,占总投资的5.76%。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运营过程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场内扬尘和场外材料运输扬尘,场内扬尘量的大小与天气干燥程度、风速大小等诸因素有关。场外扬 (略) 路况、车辆行驶速度等诸因素有关。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项目施工期应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设全封闭围挡,所有围挡必须封堵严密,搭设牢固,无缝对接。

2、施工中采取边开挖边遮盖,对开挖面、土方、砂石料等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并采用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3、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及时硬化,避免 (略) 面增加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清扫保洁,随时洒水保湿,防止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土方挖运、回填全过程洒水抑尘,进行湿法作业。

5、工地驶出车辆必须用苫布对厢体所运渣土遮盖严实,并在洗车台对前后左右轮胎冲洗干净后, (略) (略) 。车辆冲洗后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于现场洒水抑尘。

6、施工现场裸露场地 (略) 进行覆盖,并随时洒水抑尘。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堆放期间应全遮盖,无污染清运 (略) 线和时限,并采取相应抑尘和密闭措施。

7、扬尘污染时间较短,一般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为了减少扬尘量,施工期要在邻近敏感 (略) 增加洒水频次及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小扬尘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成分为烟尘、SO2和NOX,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扩散式燃烧器),根据《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5.2低氮燃烧技术:5.2.2低氮燃烧器适用于室燃炉,根据燃烧方式可分为扩散式燃烧器(包括燃料分级低氮燃烧器、空气分级低氮燃烧器)和预混式燃烧器;5.2.2扩散式燃烧器通过物理结构的优化将空气和燃料分层、分阶段送入炉膛实现分级燃烧,扩大燃烧区域、降低火焰温度,减少NOx生成。采用扩散式燃烧器的燃煤、燃油、燃天然气、燃焦炉煤气和燃高炉煤气的锅炉NOx产生浓度可分别控制在200~600mg/m3、100~300mg/m3、60~200mg/m3、200~500mg/m3和30~200mg/m3。”

本项目扩散式燃烧器,锅炉NOx产生浓度可控制在60~200mg/m3,属于《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可行技术,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三)做好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废水主要产生于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试压废水。

1、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最大产生量约1.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油类等。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学校内的水冲厕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15m3/d(18.45m3/a),锅炉房职工生活污水依托校园内现有排水设施。即生活污水由管道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 (略) (略) 。

项目所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锅炉及水处理系统排水主要污染物为pH、盐类和SS等,经排污降温池沉淀处理后排 (略) 。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工程施工期噪声来源及排放特点,可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等;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行管理,当施工机械闲置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3、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及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为防止物料运输过程中交通 (略) 沿线居民造成不利影响,要求其合理 (略) 线和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避开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

5、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护,确保施工机械等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于施工过程中噪声排放较大的机械设备,应视情况予以维修或更换新设备。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的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噪声,各设备噪声级在75-85dB之间。为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具体如下:

1、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如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并在送、回风总管接口处做软连接;在风机的进、出口处安装消音隔声设施,一般消声器可实现10~25dB(A)的降噪量。

2、从设备布局及围护结构方面:应合理安排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利用墙壁隔声,车间墙壁可加装高效吸声材料。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预防维修不良的机械设备因部件振动、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噪声。

(五)严格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乱放和丢弃,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定期处置;

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3、加强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乱放和乱丢。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软化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料。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为3人,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0.185t/a)。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料

软化处理器的填料为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两年更换一次,更换一次产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0.5t/次·2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相关规定,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代码:900-015-13)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主要来源于自来水软化处理器定期更换填料,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危险废物。

项目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旧离子树脂由厂家换下来的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本项目软化水系统除氧器会定期产生少量废滤料,产生量很小,更换的废滤料由厂家换下来的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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