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象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闵行区吴泾镇紫竹科学园区MHPO-1004单元09A-11A地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关于上海象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闵行区吴泾镇紫竹科学园区MHPO-1004单元09A-11A地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上海象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闵行区吴泾镇紫竹科学园区MHPO-1004单元09A-11A地块新建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相应的室外总体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1543.43吨标准煤(当量值)或2801.5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801.*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42.*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分户墙采用无机保温膏料I型(12.0mm) ,建议 (略) 《关于印发< (略) 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584号的规定。 2、电气 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情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走廊、楼梯间、门厅、停车场等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取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建议选用具有变频调速驱动或带能量反馈的VVVF驱动类型系统的电梯,并采取并联或群控等节能控制措施。 3、暖通空调 供暖空调冷热源设备应选用高效率的机组: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全年性能系数APF应达到4.5以上,其IPLV应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2021对标;分体式空调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的1级能效。建议采用带有高效热回收装置的新风机,其热回收交换效率、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 (略) 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建议风机、空调水泵应达到相应能效评价标准的1级能效水平。 4、给排水 雨水泵、给水泵等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节能评价值要求。雨水回用补水应设置计量器具。 5、能源计量与管理 根据超低能耗的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能耗计量,对住宅部分公共部位的主要用能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计量。项目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对各项主要用能进行分项计量,并按规定定期对表具进行校检、建立统计台账等。 6、可再生能源 建议本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 (略) 供电并采用低压接入方式,并对其发电量进行单独计量。 7、绿色建筑 建议后续施工阶段应落实绿色建筑措施,不同单体应根据出让合同的要求分别满足绿建二星级和基本级的要求。 8、相关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积极沟通,本项目KT站、PT站采用的变压器应尽可能选用《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的二级能效设备。 2、道路及景观等室外照明宜考虑采 (略) 灯、草坪灯等。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2年8月12日 |
上海象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闵行区吴泾镇紫竹科学园区MHPO-1004单元09A-11A地块新建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相应的室外总体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1543.43吨标准煤(当量值)或2801.5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801.*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42.*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分户墙采用无机保温膏料I型(12.0mm) ,建议 (略) 《关于印发< (略) 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584号的规定。 2、电气 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情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走廊、楼梯间、门厅、停车场等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取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建议选用具有变频调速驱动或带能量反馈的VVVF驱动类型系统的电梯,并采取并联或群控等节能控制措施。 3、暖通空调 供暖空调冷热源设备应选用高效率的机组: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全年性能系数APF应达到4.5以上,其IPLV应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2021对标;分体式空调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的1级能效。建议采用带有高效热回收装置的新风机,其热回收交换效率、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 (略) 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建议风机、空调水泵应达到相应能效评价标准的1级能效水平。 4、给排水 雨水泵、给水泵等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节能评价值要求。雨水回用补水应设置计量器具。 5、能源计量与管理 根据超低能耗的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能耗计量,对住宅部分公共部位的主要用能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计量。项目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对各项主要用能进行分项计量,并按规定定期对表具进行校检、建立统计台账等。 6、可再生能源 建议本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 (略) 供电并采用低压接入方式,并对其发电量进行单独计量。 7、绿色建筑 建议后续施工阶段应落实绿色建筑措施,不同单体应根据出让合同的要求分别满足绿建二星级和基本级的要求。 8、相关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积极沟通,本项目KT站、PT站采用的变压器应尽可能选用《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的二级能效设备。 2、道路及景观等室外照明宜考虑采 (略) 灯、草坪灯等。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2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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