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河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饶河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 (略) 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饶 (略) 新建项目 | 黑龙 (略) 饶河县饶河镇新兴街南、 (略) 东 |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建于黑龙 (略) 饶河县饶河镇新兴街南、 (略) 东,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318.*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73㎡,总建筑面积*.87㎡。主要建设1栋门诊楼、 (略) 楼、1栋附属综合楼、1栋发热门诊楼、1栋医疗废物暂存间,以及内部装修、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系统、地上停车场、院内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医务人员244人,后勤人员160人,设置床位317张,门诊日诊量约210人。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加盖、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含菌废气通过设置高效过滤器+紫外线消毒,执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本项目冬季供暖由饶河县 (略) 集中供热,热水由电热水器提供。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冲洗废水进行沉渣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运营期发热门诊废水单独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地下消毒池消毒,办公及其他病区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废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 (略) (略) ,由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乌苏里江。 (三)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利用房屋建筑隔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发电机、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专业人员处理处置。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介质、发热门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化粪池污泥在厂区内堆存、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单)中的规定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化粪池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标准限值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堆放场所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分开或混合存放,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 (略) 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饶 (略) 新建项目 | 黑龙 (略) 饶河县饶河镇新兴街南、 (略) 东 |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建于黑龙 (略) 饶河县饶河镇新兴街南、 (略) 东,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318.*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73㎡,总建筑面积*.87㎡。主要建设1栋门诊楼、 (略) 楼、1栋附属综合楼、1栋发热门诊楼、1栋医疗废物暂存间,以及内部装修、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系统、地上停车场、院内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医务人员244人,后勤人员160人,设置床位317张,门诊日诊量约210人。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加盖、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含菌废气通过设置高效过滤器+紫外线消毒,执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本项目冬季供暖由饶河县 (略) 集中供热,热水由电热水器提供。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冲洗废水进行沉渣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运营期发热门诊废水单独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地下消毒池消毒,办公及其他病区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废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 (略) (略) ,由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乌苏里江。 (三)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利用房屋建筑隔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发电机、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专业人员处理处置。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介质、发热门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化粪池污泥在厂区内堆存、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单)中的规定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化粪池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标准限值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堆放场所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分开或混合存放,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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