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设香港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设香港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外资〔2022〕769号
省国泰集团:
报来《关于江西 (略) 投 (略) 申请备案的请示》(赣国泰司字〔2022〕41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江西 (略) (略) 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9月14日
一、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略) 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江西 (略) (信用代码:*2XG)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香港 | |
最终目的地 | 香港 | ||
四、项目总投资 | 86.*元人民币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12.*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2.*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企业自有资金。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江西 (略) (略) ,注册资本*港币,开展进出口贸易、技术服务及项目投资等业务。资金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租赁、人员招聘、日常经营运转。 | |||
八、备注 | |||
项目代码:2209-*-04-01-*。 |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国安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安厅、南昌海关、外汇局江西分局。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印发 |
赣发改外资〔2022〕769号
省国泰集团:
报来《关于江西 (略) 投 (略) 申请备案的请示》(赣国泰司字〔2022〕41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江西 (略) (略) 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9月14日
一、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略) 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江西 (略) (信用代码:*2XG)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香港 | |
最终目的地 | 香港 | ||
四、项目总投资 | 86.*元人民币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12.*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2.*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企业自有资金。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江西 (略) (略) ,注册资本*港币,开展进出口贸易、技术服务及项目投资等业务。资金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租赁、人员招聘、日常经营运转。 | |||
八、备注 | |||
项目代码:2209-*-04-01-*。 |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国安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安厅、南昌海关、外汇局江西分局。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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