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09日)(高...-2022-10-0916:15:00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09日)(高...-2022-10-0916:15:00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 (略) 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等离子光整成套设备生产项目 |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 (略) 2号(阳江工业园) | 光整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 (略) | 租用高淳县阳江 (略) 2#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一条自动化等离子光整设备生产线,购置蒸汽发生器、过滤机、粗糙度仪等设备4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等离子光整设备成套240套以上生产能力 | 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100t/a,工件清洗废水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时产生焊接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监控点处1h 平均浓度。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有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结晶槽残渣、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结晶槽残渣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 | 塑料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项目 | (略) 高淳区经济开 (略) 9号 | 然石功能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 (略) | 然石功能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4日,注册 (略) 高淳经济开 (略) 9号,拟投资*万元建设“塑料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8500吨的生产能力。 |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 (略) (略)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本项目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未列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表1B级标准。尾水最终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倒料、卸料时产生的粉尘、挤出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其中,项目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冷却器+二级活性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倒料粉尘、卸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食堂顶部烟囱排放。 ①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②无组织颗粒物从严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③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要求;④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⑤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标准。 3.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生产设备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值范围在70-95dB(A)之间。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废原辅料包装袋、废密封存储袋、地面清扫粉尘、除尘收尘、不合格品、废扫把、废一次性手套、口罩、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原辅料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
3 | 医用卫生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 (略) 高淳区经济开 (略) 32号 | 江苏 (略) | 南京鑫 (略) | 江苏 (略) 现拟投资*万元,租 (略) 高淳经济开 (略) 32号的厂房,总占地面积约4507.75平方米,建设“医用卫生材料研发生产项目”。本项目新增5条复合无纺布生产加工线,购置复合机、收卷机、工业冷水机等设备20台套。本项目产品为复合无纺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吨复合无纺布的生产能力。 | 运营期 1、废气:复合废气: 在每台复合机上方分别安装1个集气罩,集气罩四周加装PVC软帘覆盖出口,废气收集系统总风量为5000立方米/小时,复合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收集效率按90%计)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治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后处置;废包材作废品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 (略) 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等离子光整成套设备生产项目 |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 (略) 2号(阳江工业园) | 光整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 (略) | 租用高淳县阳江 (略) 2#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一条自动化等离子光整设备生产线,购置蒸汽发生器、过滤机、粗糙度仪等设备4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等离子光整设备成套240套以上生产能力 | 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100t/a,工件清洗废水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时产生焊接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监控点处1h 平均浓度。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有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结晶槽残渣、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结晶槽残渣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 | 塑料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项目 | (略) 高淳区经济开 (略) 9号 | 然石功能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 (略) | 然石功能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4日,注册 (略) 高淳经济开 (略) 9号,拟投资*万元建设“塑料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8500吨的生产能力。 |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 (略) (略)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本项目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未列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表1B级标准。尾水最终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倒料、卸料时产生的粉尘、挤出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其中,项目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冷却器+二级活性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倒料粉尘、卸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食堂顶部烟囱排放。 ①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②无组织颗粒物从严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③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要求;④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⑤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标准。 3.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生产设备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值范围在70-95dB(A)之间。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废原辅料包装袋、废密封存储袋、地面清扫粉尘、除尘收尘、不合格品、废扫把、废一次性手套、口罩、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原辅料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
3 | 医用卫生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 (略) 高淳区经济开 (略) 32号 | 江苏 (略) | 南京鑫 (略) | 江苏 (略) 现拟投资*万元,租 (略) 高淳经济开 (略) 32号的厂房,总占地面积约4507.75平方米,建设“医用卫生材料研发生产项目”。本项目新增5条复合无纺布生产加工线,购置复合机、收卷机、工业冷水机等设备20台套。本项目产品为复合无纺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吨复合无纺布的生产能力。 | 运营期 1、废气:复合废气: 在每台复合机上方分别安装1个集气罩,集气罩四周加装PVC软帘覆盖出口,废气收集系统总风量为5000立方米/小时,复合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收集效率按90%计)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治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后处置;废包材作废品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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