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公示
关于对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公示
近期,我厅收到交通 (略) 局转来关于河南 (略) 业绩信息涉嫌造假问题的举报。经核实,该企业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西华清河驿至 (略) 改造工程等施工业绩信息存在造假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略) 发〔2009〕731号)规定“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从业单位填报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相关评价规则扣减其信用评价得分”,《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规定“企业对填报的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上报的信息存在虚假,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略) 发〔2009〕73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河南 (略) 作出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失信行为代码*),并将不良行为发布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期限2年)、河南省交 (略) 站、信用交通(河南)网站。
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100号。邮编:*,联系人:李智龙(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 0371-*。
2022年10月9日
近期,我厅收到交通 (略) 局转来关于河南 (略) 业绩信息涉嫌造假问题的举报。经核实,该企业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西华清河驿至 (略) 改造工程等施工业绩信息存在造假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略) 发〔2009〕731号)规定“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从业单位填报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相关评价规则扣减其信用评价得分”,《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规定“企业对填报的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上报的信息存在虚假,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略) 发〔2009〕73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河南 (略) 作出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失信行为代码*),并将不良行为发布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期限2年)、河南省交 (略) 站、信用交通(河南)网站。
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100号。邮编:*,联系人:李智龙(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 0371-*。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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