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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2〕183号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2〕6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基础设施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0-*-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及铺装工程、路灯安装工程及其他工程。
(一)道路及铺装工程: (略) 沥青罩面8463.31平方米, (略) 两侧道牙铺设1890米, (略) 两侧人行道面包砖铺装7906平方米,绿化边混凝土道牙铺设1608米, (略) 两侧人行道面包砖面层拆除7906平方米, (略) 两侧人行道道牙拆除1890米,道路标线271.08平方米,巷道混凝土硬化5248平方米,混凝土道牙安装649米,巷道混凝土拆除3000平方米。
(二)路灯安装工程:安装6米 (略) 灯50盏。
(三)其他工程:新建入口标识牌1座,管道外立面改造1处。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略) 及铺装工程、路灯安装工程、其他工程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2023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23.*元,其中工程费293.*元,其他费20.*元,预备费9.*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重点小城镇奖补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2〕183号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2〕6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基础设施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0-*-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及铺装工程、路灯安装工程及其他工程。
(一)道路及铺装工程: (略) 沥青罩面8463.31平方米, (略) 两侧道牙铺设1890米, (略) 两侧人行道面包砖铺装7906平方米,绿化边混凝土道牙铺设1608米, (略) 两侧人行道面包砖面层拆除7906平方米, (略) 两侧人行道道牙拆除1890米,道路标线271.08平方米,巷道混凝土硬化5248平方米,混凝土道牙安装649米,巷道混凝土拆除3000平方米。
(二)路灯安装工程:安装6米 (略) 灯50盏。
(三)其他工程:新建入口标识牌1座,管道外立面改造1处。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略) 及铺装工程、路灯安装工程、其他工程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2023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23.*元,其中工程费293.*元,其他费20.*元,预备费9.*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重点小城镇奖补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2022年红果子镇马家湾村三、四队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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