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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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25日—2022年7 (略) 对5个建设项目(不含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湖北,宁夏,北京市,东城区,日照,中卫,吐鲁番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25日—2022年7 (略) 对5个建设项目(不含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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