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7-1116:28
关于2022年7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7-1116: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通江县两河口镇铜黄池建筑用石灰岩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综合股) 0827-*(局办公室)。
地 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通江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四川省通江县两河口镇铜黄池建筑用石灰岩矿生产项目 | 通江县两河口镇柏林包村 | 四川锦弘 (略) | 王宝林 | 四川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区面积5.5hm2,开采标高+980m~+1082m,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为187.*立方米(折合502.*吨)。设计矿石生产能力*立方每年(折合*吨每年),按98%回采率,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约6.08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建筑用石灰岩。设置有表土堆场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 *元,占总投资1.47%。 |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应该按照矿段规划,遵循有序施工、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施工材料堆放有序, (略) 通畅,施工人员各尽其职,使施工有条不紊进行。 ②控制开挖面积,严格划定施工区域,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围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干扰。 ③各个施工工地内应配备洒水器械定时洒水,防止产生大量的粉尘。 ④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施工人员吸烟及其它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 (略) 、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场地必须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噪声控制措施 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5、固废控制措施 ①土石方:施工期挖填方平衡,因此,不存在一般土石方等废弃物。 ②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 ③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定期运至村上设置的垃圾收集池处理。 二、营运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复垦”,采取覆土、植草、种树或种植其他植物的方式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其生态功能。 ③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进山狩猎;尽量减少由于知识缺乏或认识误区造成的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 ④加强矿山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同时,加强对矿区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收集并采取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开采区内土壤环境和水环境,从而避免造成对区域内动植物的间接影响;做好林地防火工作,禁止在矿区内吸烟,防止火灾对区域动物、植被造成的影响。 ⑤应加强对矿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并在矿区边界树立警示牌,控制矿区工作人员活动的范围,防止矿区工作人员偷猎的情况发生。禁止抓捕和狩猎野生动物,禁 (略) 捕捉鸟类、放夹抓捕野兔、捕蛇等破坏鸟类、爬行类动物食物资源和破坏食物链的行为。 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完善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⑦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及绿化,营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人工植被景观。 ⑧加 (略) 的维护、管理,边坡失稳区段及时维护并进行护坡防护; (略) 沿线的环境美化,合理种植林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监测,做好采场排水工作。 ⑨堆场底部应设防洪和排水设施,坡脚采取挡墙或堡坎等防护措施。表土堆场的临空面应修筑挡渣墙(坝),可采用砌石结构。落实边坡稳定及防坍塌的工程措施,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采剥粉尘。在矿区设置炮雾机,采剥过程使用炮雾机进行喷雾降尘,增加土壤湿度,减少粉尘的产生。 ②钻孔粉尘。大风天气停止作业,钻孔设备自带除尘器,且采用湿法穿孔凿岩技术,可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 ③爆破粉尘。爆破粉尘采用湿式作业,在爆破前,向预爆破矿体表面洒水或注水,增加爆破区域湿度;爆破后使用炮雾机加速粉尘沉降。 ④装卸扬尘。在装卸车时采用雾炮机降尘。 ⑤表土临时堆场扬尘。采矿区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围挡,对表面 (略) 进行遮盖,配备1台移动式炮雾机定期进行喷雾降尘。 ⑥道路运输扬尘。 (略) 采用水泥硬化,道路两侧增加绿化。加强对矿区内部的管理,落实清洁人员,对矿区内地面 (略) 面清扫、洒水。运输时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矿区 (略) ,车辆经冲洗后再驶出矿区。 ⑦炸药爆破废气。本项目采用浅孔爆破技术,每3天爆破一次,每次爆破时选择气候条件好、空气扩散性好情况下进行,有害气体很快会稀释、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生活污水:沿用施工期设置的旱厕(容积5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②洗车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容积2m3)+二级沉淀池(容积2×3m3)(共2套)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初期雨水:采矿区外部周围修建截水沟,截水沟沿坡面等高线方向布设,利用地势高差将截水沟接入矿区外天然排水沟;场地内部均采用自流排水方式,排水沟末端设雨水沉淀池(带转换阀)。设置2个雨水沉淀池,容积均为20m3,用于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沉淀后回用。 4、噪声控制措施 ①车辆噪声。运输车辆进入矿区应严格限速、禁止鸣笛,减少怠速时间;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 (略) 线行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②设备噪声 a.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工程机械,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高效运行,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 c.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适当安排人员进行轮岗操作,尽量减小噪声的影响; d.为工作人员配发耳塞、耳罩等个人噪声防护措施。 ③爆破噪声 a.采用多排孔微差深孔松动爆破法,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水平分层采掘。 b.爆破均在昼间进行,且矿区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经距离衰减或山体阻隔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控制措施 ①表土:在矿区范围内设置1个表土临时堆场,面积约8800m2,用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剥离表土临时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植被恢复。 ②废石:本项目不设废石堆场,废石用于表土堆场的边坡堆砌及采空区回填。 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村上设置的垃圾收集池处理。 ④危险废物:隔油池废油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闭矿后矿区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开采应及时对形成的最终边坡进行复绿工作。矿山关闭后,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闭矿或停办手续,及时编制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具体生态恢复措施以编制的闭矿生态恢复方案为准,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①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服务期满后应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对地上及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 ②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对原有场地遗留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 ③妥善治理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工业构筑物拆除过程必须进行打围作业,并做到“边拆边围、拆完围完、围完封闭”;拆除过程必须文明作业,采取湿法作业,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闭矿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采矿区、加工区、生活区等进行生态恢复,通过人为措施恢复因项目占用的土地、破坏的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系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通江县两河口镇铜黄池建筑用石灰岩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综合股) 0827-*(局办公室)。
地 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通江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四川省通江县两河口镇铜黄池建筑用石灰岩矿生产项目 | 通江县两河口镇柏林包村 | 四川锦弘 (略) | 王宝林 | 四川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区面积5.5hm2,开采标高+980m~+1082m,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为187.*立方米(折合502.*吨)。设计矿石生产能力*立方每年(折合*吨每年),按98%回采率,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约6.08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建筑用石灰岩。设置有表土堆场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 *元,占总投资1.47%。 |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应该按照矿段规划,遵循有序施工、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施工材料堆放有序, (略) 通畅,施工人员各尽其职,使施工有条不紊进行。 ②控制开挖面积,严格划定施工区域,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围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干扰。 ③各个施工工地内应配备洒水器械定时洒水,防止产生大量的粉尘。 ④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施工人员吸烟及其它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 (略) 、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场地必须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噪声控制措施 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5、固废控制措施 ①土石方:施工期挖填方平衡,因此,不存在一般土石方等废弃物。 ②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 ③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定期运至村上设置的垃圾收集池处理。 二、营运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复垦”,采取覆土、植草、种树或种植其他植物的方式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其生态功能。 ③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进山狩猎;尽量减少由于知识缺乏或认识误区造成的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 ④加强矿山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同时,加强对矿区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收集并采取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开采区内土壤环境和水环境,从而避免造成对区域内动植物的间接影响;做好林地防火工作,禁止在矿区内吸烟,防止火灾对区域动物、植被造成的影响。 ⑤应加强对矿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并在矿区边界树立警示牌,控制矿区工作人员活动的范围,防止矿区工作人员偷猎的情况发生。禁止抓捕和狩猎野生动物,禁 (略) 捕捉鸟类、放夹抓捕野兔、捕蛇等破坏鸟类、爬行类动物食物资源和破坏食物链的行为。 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完善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⑦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及绿化,营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人工植被景观。 ⑧加 (略) 的维护、管理,边坡失稳区段及时维护并进行护坡防护; (略) 沿线的环境美化,合理种植林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监测,做好采场排水工作。 ⑨堆场底部应设防洪和排水设施,坡脚采取挡墙或堡坎等防护措施。表土堆场的临空面应修筑挡渣墙(坝),可采用砌石结构。落实边坡稳定及防坍塌的工程措施,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采剥粉尘。在矿区设置炮雾机,采剥过程使用炮雾机进行喷雾降尘,增加土壤湿度,减少粉尘的产生。 ②钻孔粉尘。大风天气停止作业,钻孔设备自带除尘器,且采用湿法穿孔凿岩技术,可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 ③爆破粉尘。爆破粉尘采用湿式作业,在爆破前,向预爆破矿体表面洒水或注水,增加爆破区域湿度;爆破后使用炮雾机加速粉尘沉降。 ④装卸扬尘。在装卸车时采用雾炮机降尘。 ⑤表土临时堆场扬尘。采矿区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围挡,对表面 (略) 进行遮盖,配备1台移动式炮雾机定期进行喷雾降尘。 ⑥道路运输扬尘。 (略) 采用水泥硬化,道路两侧增加绿化。加强对矿区内部的管理,落实清洁人员,对矿区内地面 (略) 面清扫、洒水。运输时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矿区 (略) ,车辆经冲洗后再驶出矿区。 ⑦炸药爆破废气。本项目采用浅孔爆破技术,每3天爆破一次,每次爆破时选择气候条件好、空气扩散性好情况下进行,有害气体很快会稀释、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生活污水:沿用施工期设置的旱厕(容积5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②洗车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容积2m3)+二级沉淀池(容积2×3m3)(共2套)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初期雨水:采矿区外部周围修建截水沟,截水沟沿坡面等高线方向布设,利用地势高差将截水沟接入矿区外天然排水沟;场地内部均采用自流排水方式,排水沟末端设雨水沉淀池(带转换阀)。设置2个雨水沉淀池,容积均为20m3,用于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沉淀后回用。 4、噪声控制措施 ①车辆噪声。运输车辆进入矿区应严格限速、禁止鸣笛,减少怠速时间;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 (略) 线行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②设备噪声 a.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工程机械,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高效运行,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 c.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适当安排人员进行轮岗操作,尽量减小噪声的影响; d.为工作人员配发耳塞、耳罩等个人噪声防护措施。 ③爆破噪声 a.采用多排孔微差深孔松动爆破法,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水平分层采掘。 b.爆破均在昼间进行,且矿区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经距离衰减或山体阻隔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控制措施 ①表土:在矿区范围内设置1个表土临时堆场,面积约8800m2,用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剥离表土临时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植被恢复。 ②废石:本项目不设废石堆场,废石用于表土堆场的边坡堆砌及采空区回填。 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村上设置的垃圾收集池处理。 ④危险废物:隔油池废油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闭矿后矿区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开采应及时对形成的最终边坡进行复绿工作。矿山关闭后,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闭矿或停办手续,及时编制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具体生态恢复措施以编制的闭矿生态恢复方案为准,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①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服务期满后应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对地上及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 ②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对原有场地遗留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 ③妥善治理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工业构筑物拆除过程必须进行打围作业,并做到“边拆边围、拆完围完、围完封闭”;拆除过程必须文明作业,采取湿法作业,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闭矿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采矿区、加工区、生活区等进行生态恢复,通过人为措施恢复因项目占用的土地、破坏的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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