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2-07-1115:02
2022年7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2-07-1115: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蓝宇 (略) 年产*吨数码纺织墨水生产项目 | (略) (略) 佛 (略) 601号 | 浙江蓝宇 (略) | 本项目利用蓝宇纺织在义乌佛堂镇工业区内的厂房进行数码纺织墨水生产。项目购进搅拌罐、膜分离设备、分散釜、过滤器、灌装机、研磨机等设备,建筑面积*m2,实施年产*吨数码纺织墨水项目(1000吨水溶型墨水,9000吨分散型墨水)。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营运期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企业生产区废水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浙江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纳入义 (略) 佛堂运营部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后排放。 2.废气:粉类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雾干燥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制、罐装等过程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①合理总平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本身有效隔声;②对等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③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废:含染料、助剂的废物、滤渣、废纤维膜、废超滤膜、废布袋、废树脂(生产线)、废RO膜(生产线)、废滤芯、废矿物油、集尘、废活性炭、盛装过矿物油的废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废RO膜(纯水)、不含染料、助剂的废物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污泥(含水率60%)企业收集后暂存,未鉴别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及处置,最终根据鉴别结论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蓝宇 (略) 年产*吨数码纺织墨水生产项目 | (略) (略) 佛 (略) 601号 | 浙江蓝宇 (略) | 本项目利用蓝宇纺织在义乌佛堂镇工业区内的厂房进行数码纺织墨水生产。项目购进搅拌罐、膜分离设备、分散釜、过滤器、灌装机、研磨机等设备,建筑面积*m2,实施年产*吨数码纺织墨水项目(1000吨水溶型墨水,9000吨分散型墨水)。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营运期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企业生产区废水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浙江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纳入义 (略) 佛堂运营部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后排放。 2.废气:粉类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雾干燥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制、罐装等过程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①合理总平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本身有效隔声;②对等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③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废:含染料、助剂的废物、滤渣、废纤维膜、废超滤膜、废布袋、废树脂(生产线)、废RO膜(生产线)、废滤芯、废矿物油、集尘、废活性炭、盛装过矿物油的废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废RO膜(纯水)、不含染料、助剂的废物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污泥(含水率60%)企业收集后暂存,未鉴别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及处置,最终根据鉴别结论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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