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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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 110千伏

二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 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

(略) (略)

(略) 蓟州区官庄镇、文昌街道

天津环 (略)

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工程建设地 (略) 蓟州区官庄镇和文昌街道。 (略) 由现状盘山变电站向北出线,利用现状盘山一期出 (略) 直接挂线,至津 (略) 西侧,并行现状110千伏架空线向西侧新架设2回110千伏架空线,至 (略) 三西侧,向北跨越津 (略) ,沿津 (略) 向西架设,跨越盘山大道,沿盘山大道西侧向北架设,最终接入现状金碧110千伏变电站。其中“由现状盘山变电站向北出线,利用现状盘山一期出 (略) 直接挂线,至津 (略) 西侧”的 (略) 在“天津蓟州盘山220kV变电站110kV同期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已评价,不在本次批复范围内。 (略) 全长约7.4km,其中电缆长度约100m, (略) 长度约7.3km,新建杆塔33基。工程拟于2022 年10月开工,预计2023年10月竣工.

1、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避免物料运输过程中撒漏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2、施工期严格遵守《 (略)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各项环保法规条例,做到守法施工、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运营期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卫生设施。禁止向周边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施工废弃物。

4、员工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暂存点,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建筑垃圾、渣土、泥浆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手续,交由专业资质单位负责清运。

5、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6、切实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

--

2022.10.10至2022.10.1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 110千伏

二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 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

(略) (略)

(略) 蓟州区官庄镇、文昌街道

天津环 (略)

天津蓟州盘山220千伏站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工程建设地 (略) 蓟州区官庄镇和文昌街道。 (略) 由现状盘山变电站向北出线,利用现状盘山一期出 (略) 直接挂线,至津 (略) 西侧,并行现状110千伏架空线向西侧新架设2回110千伏架空线,至 (略) 三西侧,向北跨越津 (略) ,沿津 (略) 向西架设,跨越盘山大道,沿盘山大道西侧向北架设,最终接入现状金碧110千伏变电站。其中“由现状盘山变电站向北出线,利用现状盘山一期出 (略) 直接挂线,至津 (略) 西侧”的 (略) 在“天津蓟州盘山220kV变电站110kV同期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已评价,不在本次批复范围内。 (略) 全长约7.4km,其中电缆长度约100m, (略) 长度约7.3km,新建杆塔33基。工程拟于2022 年10月开工,预计2023年10月竣工.

1、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避免物料运输过程中撒漏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2、施工期严格遵守《 (略)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各项环保法规条例,做到守法施工、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运营期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卫生设施。禁止向周边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施工废弃物。

4、员工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暂存点,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建筑垃圾、渣土、泥浆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手续,交由专业资质单位负责清运。

5、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6、切实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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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0至2022.10.1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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