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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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锡矿山 (略) 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锡矿山 (略) 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 (略) 锡矿山街道洞下村 |
建设单位 | 锡矿山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 (略) |
项目概况 | 锡矿山 (略) 拟投资693.*元,于湖 (略) 锡矿山街道洞下村建设锡矿山 (略) 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建设内容包全面收集分析锡矿山锑矿田以往地质、物化探资料和矿山开发的成果资料,深化对含矿层位和控矿构造的认识,指导勘查工作部署;在对以往地表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分析、综合研究后,在此基础上以I号矿体为主要目标,兼顾II、Ⅲ号矿体,进行深部工程控制,大致查明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和品位等,探求资源量。主要实物工作量为:钻探工程ZK4203(孔深720m)、ZK5009(孔深60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钻井液经泥浆罐、泥浆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植被农肥,不外排。 大气环境:配置工地 (略) 、四周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设置封闭柴油发电机房、尾气净化装置。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合理的设备分区布置,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石、土方及施工弃渣暂存于废石场用于场地恢复和回填。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为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只进行勘探工作,不涉及运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合理。在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态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水可实现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达到有效利用或处置,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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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锡矿山 (略) 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锡矿山 (略) 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 (略) 锡矿山街道洞下村 |
建设单位 | 锡矿山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 (略) |
项目概况 | 锡矿山 (略) 拟投资693.*元,于湖 (略) 锡矿山街道洞下村建设锡矿山 (略) 锡矿山锑矿田边深部资源勘查项目,建设内容包全面收集分析锡矿山锑矿田以往地质、物化探资料和矿山开发的成果资料,深化对含矿层位和控矿构造的认识,指导勘查工作部署;在对以往地表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分析、综合研究后,在此基础上以I号矿体为主要目标,兼顾II、Ⅲ号矿体,进行深部工程控制,大致查明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和品位等,探求资源量。主要实物工作量为:钻探工程ZK4203(孔深720m)、ZK5009(孔深60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钻井液经泥浆罐、泥浆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植被农肥,不外排。 大气环境:配置工地 (略) 、四周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设置封闭柴油发电机房、尾气净化装置。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合理的设备分区布置,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石、土方及施工弃渣暂存于废石场用于场地恢复和回填。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为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只进行勘探工作,不涉及运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合理。在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态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水可实现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达到有效利用或处置,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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