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麒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再生铅项目技术改造工程)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麒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再生铅项目技术改造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 (略) *吨再生铅项目技术改造工程 (三合一)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 (略) *吨再生铅项目技术改造工程 | 台江县经济开发区革一片区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位于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革一片区,总占地面积为*.07m2,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本次技改新增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及1套废胶体铅酸蓄电池自动拆解设备,新增一套铅栅低温连续熔铸系统,9#塑料粉碎车间现有工程为破碎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后的塑料隔板,技改后用于破碎废胶体铅酸蓄电池拆解后的塑料隔板,新增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用于破碎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后的塑料隔板;技改前后产能不变,年产再生精铅*吨、合金铅*吨。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除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在建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外,该阶段已基本安装完成,基本无环境影响,其余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1#废电池储存车间废气、2#双级破碎自动拆解车间废气、8#胶体铅酸蓄电池拆解车间、6#自动输送配料车间环境废气、9#塑料粉碎车间(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塑料)破碎废气、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塑料破碎废气、3#低温熔铸车间环境集烟、5#储热式精炼车间环境集烟、3#低温熔炼车间废气、5#储热式精炼熔炼废气、富氧侧吹炉熔炼废气、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污水处理站环境集气。 治理措施:废蓄电池贮存车间内西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车间内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引入1#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经25.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蓄电池贮存车间内东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车间内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引入2#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5.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自动拆解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气(侧吸),经3#负压酸雾塔进行处理后,通过25.8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拆解废气收集后进入4#酸雾洗涤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8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8#胶体铅酸蓄电池拆解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通过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后,进入5#水浴湿法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车间内东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配料车间环境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引入6#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25.8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配料车间内西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配料车间环境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引入7#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25.8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9#塑料粉碎车间内南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塑料破碎产生的废气经8#水浴湿法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经15.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在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废铅酸蓄电池塑料破碎车间产生的废气经9#水浴湿法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8m高排气筒DA012排放;低温熔炼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微负压收集后,进入11#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8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5#储热式精炼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微负压收集后进入14#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1.8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低温熔炼废气布袋除尘后与火法精炼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一套10#“烟道沉降+脉冲布袋除尘器+湿法喷淋”装置,富氧熔炼废气经12#“U型表冷器(重力除尘)+脉冲布袋除尘+一级石灰石脱硫+二级碱液喷淋次氯酸钠氧化脱硝+除雾(喷淋降温除水蒸汽)”处理,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出渣口、铸锭、上料口设置集气罩)经13#“U型表冷器(重力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的熔炼废气全部通过58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环境集气收集后进入15#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确保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满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再生铅和铅蓄电池行业入园条件的通知》(台府发[2021]5号文)限制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限值。 2、废水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废水、拆解车间含酸废液、水力分选废水、职工洗衣洗浴废水、脱硫废液定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排水管道收集至污水处理站,这部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隔油沉淀+钠碱中和法+PAC/PAM絮凝沉淀+高效斜管沉淀”处理后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通过中水管道全部回用于本项目。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自行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 (略) ,排放到台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 本项目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的区域,主要包括废铅蓄电池贮存及拆解车间、双极破碎自动拆解车间、机修车间、低温熔铸车间、精炼辅料库、精炼渣库、储热式精炼车间、合金铅精炼车间、自动铸锭车间、自动输送配料车间、富氧侧吹炉、烟道灰库房、塑料粉碎车间、废胶体铅酸蓄电池隔板分离生产区、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卸载区、炉渣库、亚硫酸钠成品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池、循环水池和冷却水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执行。一般采用“混凝土垫层+HDPE防渗土工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 4、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设备有:废铅酸蓄电池自动拆解设备、空压机、动力空压机、引风机、循环水泵、输送泵等设备设施产生的机械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采取的降噪措施为:(1)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从噪声源头控制。(2)提高自动控制水平,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参数检测和自控运行做到无需要人员在现场工作。检修时应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相应规定以减少人员受噪声危害。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低温熔炼渣、火法精炼渣、富氧侧吹炉炉渣、烟道收尘灰、设备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员工使用的废劳保用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电解液、酸雾吸收塔底泥、洗车池沉渣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粗炼渣、石灰石脱硫过程产生硫酸钙、硫化钠除杂渣以及生活垃圾。硫化钠除杂渣产生量较小经收集后再投入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粗炼渣产生于富氧侧吹炉,粗炼渣堆存及运输应按危废进行管理,暂存场地应进行重点防渗,经毒性实验鉴定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石灰石脱硫过程中会产生硫酸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包括低温熔炼渣、火法精炼渣、烟道收尘灰、设备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员工使用的废劳保用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电解液、酸雾吸收塔底泥、洗车池沉渣。 (1)低温熔炼渣:板栅低温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熔炼渣,定期收集后暂存于精炼渣库,返回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2)火法精炼渣:在精铅和合金铅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精炼渣,暂存于精炼渣库,再返回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3)烟道灰: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收集的铅尘暂存于烟道灰库,经收集后投入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4)废机油:设备检修和润滑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劳保用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再生铅和铅蓄电池行业入园条件的通知》(台府发[2021]5号文)要求,含铅废旧劳保用品等不宜回炉熔炼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会产生废劳保用品,其中废弃的口罩、更换的过滤棉,棉质的废旧衣服等回收至富氧侧吹炉熔炼,胶鞋等含橡胶、塑料的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铅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废水处理站处理,池底有污泥产生,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理,经收集后在投入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7)废电解液:废铅酸蓄电池拆解过程有废酸液产生经废酸集液池收集后,用泵打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 (8)酸雾吸收塔底泥:酸雾吸收塔循环水池内产生的底泥,本项目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废物属于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同定期更换的循环废水泵入密封容器中,一同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9)洗车池沉渣:运输车辆冲洗后会有少量沉渣沉淀于洗车池由于冲洗废水中可能存在铅、镉和镍等重金属,因此按危险废物处理,定期清理收集,回用于富氧侧吹炉。 (10)废导热油:余热利用产生非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土壤 项目可能产生的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污染物可通过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及出现污废水漫流或渗漏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保护措施:(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重点强调源头控制措施,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厂区内的防渗措施,杜绝渗漏事故的发生。(2)加强厂区绿化及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土地的绿化,以种植具有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3)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杜绝厂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 7、生态环境 本次技改工程不涉及土建工程,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占地环境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 (略) *吨再生铅项目技术改造工程 (三合一)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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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 (略) *吨再生铅项目技术改造工程 | 台江县经济开发区革一片区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位于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革一片区,总占地面积为*.07m2,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本次技改新增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及1套废胶体铅酸蓄电池自动拆解设备,新增一套铅栅低温连续熔铸系统,9#塑料粉碎车间现有工程为破碎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后的塑料隔板,技改后用于破碎废胶体铅酸蓄电池拆解后的塑料隔板,新增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用于破碎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后的塑料隔板;技改前后产能不变,年产再生精铅*吨、合金铅*吨。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除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在建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外,该阶段已基本安装完成,基本无环境影响,其余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1#废电池储存车间废气、2#双级破碎自动拆解车间废气、8#胶体铅酸蓄电池拆解车间、6#自动输送配料车间环境废气、9#塑料粉碎车间(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塑料)破碎废气、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塑料破碎废气、3#低温熔铸车间环境集烟、5#储热式精炼车间环境集烟、3#低温熔炼车间废气、5#储热式精炼熔炼废气、富氧侧吹炉熔炼废气、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污水处理站环境集气。 治理措施:废蓄电池贮存车间内西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车间内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引入1#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经25.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蓄电池贮存车间内东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车间内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引入2#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5.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自动拆解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气(侧吸),经3#负压酸雾塔进行处理后,通过25.8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拆解废气收集后进入4#酸雾洗涤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8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8#胶体铅酸蓄电池拆解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通过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后,进入5#水浴湿法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车间内东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配料车间环境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引入6#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25.8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配料车间内西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配料车间环境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引入7#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25.8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9#塑料粉碎车间内南边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塑料破碎产生的废气经8#水浴湿法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经15.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15#塑料破碎色选车间在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侧吸),废铅酸蓄电池塑料破碎车间产生的废气经9#水浴湿法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8m高排气筒DA012排放;低温熔炼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微负压收集后,进入11#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8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5#储热式精炼车间设置1套环境集烟,微负压收集后进入14#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1.8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低温熔炼废气布袋除尘后与火法精炼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一套10#“烟道沉降+脉冲布袋除尘器+湿法喷淋”装置,富氧熔炼废气经12#“U型表冷器(重力除尘)+脉冲布袋除尘+一级石灰石脱硫+二级碱液喷淋次氯酸钠氧化脱硝+除雾(喷淋降温除水蒸汽)”处理,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出渣口、铸锭、上料口设置集气罩)经13#“U型表冷器(重力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的熔炼废气全部通过58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环境集气收集后进入15#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确保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满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再生铅和铅蓄电池行业入园条件的通知》(台府发[2021]5号文)限制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限值。 2、废水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废水、拆解车间含酸废液、水力分选废水、职工洗衣洗浴废水、脱硫废液定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排水管道收集至污水处理站,这部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隔油沉淀+钠碱中和法+PAC/PAM絮凝沉淀+高效斜管沉淀”处理后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通过中水管道全部回用于本项目。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自行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 (略) ,排放到台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 本项目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的区域,主要包括废铅蓄电池贮存及拆解车间、双极破碎自动拆解车间、机修车间、低温熔铸车间、精炼辅料库、精炼渣库、储热式精炼车间、合金铅精炼车间、自动铸锭车间、自动输送配料车间、富氧侧吹炉、烟道灰库房、塑料粉碎车间、废胶体铅酸蓄电池隔板分离生产区、废胶体铅酸蓄电池卸载区、炉渣库、亚硫酸钠成品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池、循环水池和冷却水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执行。一般采用“混凝土垫层+HDPE防渗土工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 4、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设备有:废铅酸蓄电池自动拆解设备、空压机、动力空压机、引风机、循环水泵、输送泵等设备设施产生的机械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采取的降噪措施为:(1)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从噪声源头控制。(2)提高自动控制水平,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参数检测和自控运行做到无需要人员在现场工作。检修时应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相应规定以减少人员受噪声危害。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低温熔炼渣、火法精炼渣、富氧侧吹炉炉渣、烟道收尘灰、设备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员工使用的废劳保用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电解液、酸雾吸收塔底泥、洗车池沉渣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粗炼渣、石灰石脱硫过程产生硫酸钙、硫化钠除杂渣以及生活垃圾。硫化钠除杂渣产生量较小经收集后再投入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粗炼渣产生于富氧侧吹炉,粗炼渣堆存及运输应按危废进行管理,暂存场地应进行重点防渗,经毒性实验鉴定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石灰石脱硫过程中会产生硫酸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包括低温熔炼渣、火法精炼渣、烟道收尘灰、设备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员工使用的废劳保用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电解液、酸雾吸收塔底泥、洗车池沉渣。 (1)低温熔炼渣:板栅低温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熔炼渣,定期收集后暂存于精炼渣库,返回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2)火法精炼渣:在精铅和合金铅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精炼渣,暂存于精炼渣库,再返回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3)烟道灰: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收集的铅尘暂存于烟道灰库,经收集后投入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4)废机油:设备检修和润滑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劳保用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再生铅和铅蓄电池行业入园条件的通知》(台府发[2021]5号文)要求,含铅废旧劳保用品等不宜回炉熔炼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会产生废劳保用品,其中废弃的口罩、更换的过滤棉,棉质的废旧衣服等回收至富氧侧吹炉熔炼,胶鞋等含橡胶、塑料的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铅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废水处理站处理,池底有污泥产生,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理,经收集后在投入富氧侧吹炉作为原料使用。 (7)废电解液:废铅酸蓄电池拆解过程有废酸液产生经废酸集液池收集后,用泵打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 (8)酸雾吸收塔底泥:酸雾吸收塔循环水池内产生的底泥,本项目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废物属于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同定期更换的循环废水泵入密封容器中,一同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9)洗车池沉渣:运输车辆冲洗后会有少量沉渣沉淀于洗车池由于冲洗废水中可能存在铅、镉和镍等重金属,因此按危险废物处理,定期清理收集,回用于富氧侧吹炉。 (10)废导热油:余热利用产生非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土壤 项目可能产生的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污染物可通过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及出现污废水漫流或渗漏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保护措施:(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重点强调源头控制措施,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厂区内的防渗措施,杜绝渗漏事故的发生。(2)加强厂区绿化及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土地的绿化,以种植具有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3)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杜绝厂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 7、生态环境 本次技改工程不涉及土建工程,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占地环境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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