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海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及梯次利用5万套废旧动力电池包项目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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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海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及梯次利用5万套废旧动力电池包项目第一次公示

(略) 海 (略)

年回收及梯次利用*套废旧动力电池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海 (略) 年回收及梯次利用*套废旧动力电池包项目

项目位置: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 (略) 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凤凰工 (略) (略) 交叉口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其他附属建筑。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回收及梯次利用*套废旧动力电池包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海 (略)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蔚海蓝天 (略)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找出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建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③ 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

④ 对拟建项目选址的认可程度;

⑤ 对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了解;

⑥ 对拟建项目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的认可程度;

⑦ 对拟建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 (略) 海 (略) )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蔚海蓝天 (略) )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 (略) 海 (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略) ,聊城

(略) 海 (略)

年回收及梯次利用*套废旧动力电池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海 (略) 年回收及梯次利用*套废旧动力电池包项目

项目位置: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 (略) 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凤凰工 (略) (略) 交叉口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其他附属建筑。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回收及梯次利用*套废旧动力电池包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海 (略)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蔚海蓝天 (略)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找出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建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③ 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

④ 对拟建项目选址的认可程度;

⑤ 对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了解;

⑥ 对拟建项目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的认可程度;

⑦ 对拟建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 (略) 海 (略) )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蔚海蓝天 (略) )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 (略) 海 (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略)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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