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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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大飞龙年产*吨饲料及年产600吨粉剂、预混剂项目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 (略) 298号

浙江大飞龙动 (略)

浙江大飞龙动 (略) 创建于1993年,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 (略) 298号,是一家专业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厂区占地面积*m2,公司现有员工180人,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支水针剂、年产*吨饲料。

由于生产技 (略) 场需求的增长,现企业决定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企业拟在现有3#厂房内,引进微粉碎机、全电动托盘搬运车、自动定量包装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对现有年产*吨饲料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技改完成后新增年产*吨饲料的生产规模。另外,在现有2#厂房内,引进自动投料机、干燥机等先进生产设备,新建年产600吨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新增员工55人。技改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万元,税收*元。技改完成后,全厂形成年产*支水针剂、年产*吨饲料、年产600吨粉剂、预混剂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浙江美 (略) 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 (略)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沼气净化池处理后纳 (略) ,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饲料生产线颗粒物、臭气浓度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剂生产线颗粒物、臭气浓度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废铁、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废药品、药品废包装材料等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大飞龙年产*吨饲料及年产600吨粉剂、预混剂项目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 (略) 298号

浙江大飞龙动 (略)

浙江大飞龙动 (略) 创建于1993年,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 (略) 298号,是一家专业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厂区占地面积*m2,公司现有员工180人,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支水针剂、年产*吨饲料。

由于生产技 (略) 场需求的增长,现企业决定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企业拟在现有3#厂房内,引进微粉碎机、全电动托盘搬运车、自动定量包装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对现有年产*吨饲料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技改完成后新增年产*吨饲料的生产规模。另外,在现有2#厂房内,引进自动投料机、干燥机等先进生产设备,新建年产600吨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新增员工55人。技改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万元,税收*元。技改完成后,全厂形成年产*支水针剂、年产*吨饲料、年产600吨粉剂、预混剂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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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浙江美 (略) 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 (略)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沼气净化池处理后纳 (略) ,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饲料生产线颗粒物、臭气浓度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剂生产线颗粒物、臭气浓度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废铁、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废药品、药品废包装材料等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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