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华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特种砂浆、4万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庐山华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特种砂浆、4万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实施)、《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8]02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庐山 (略) 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庐山 (略) 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
地点: (略) 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沙山工业园区)鄱阳湖南大道东侧(N29°23′46″、E116°0′39″)
建设单位:庐山 (略)
建设内容:庐山 (略) 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占地面积为*.26m2,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的1条砂烘干线、2条年产量*t砂浆生产线;2#生产车间的3条年产量*t砂浆生产线、1条水性防水材料生产线),公用工程(供电、供水、通讯),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废治理)。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谭勋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实施)、《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8]02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庐山 (略) 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庐山 (略) 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
地点: (略) 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沙山工业园区)鄱阳湖南大道东侧(N29°23′46″、E116°0′39″)
建设单位:庐山 (略)
建设内容:庐山 (略) 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重大变动(二期一阶段)占地面积为*.26m2,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吨特种砂浆、*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的1条砂烘干线、2条年产量*t砂浆生产线;2#生产车间的3条年产量*t砂浆生产线、1条水性防水材料生产线),公用工程(供电、供水、通讯),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废治理)。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谭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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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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