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新城水务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新城水务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2〕757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嘉定新城水务规划(2020-2035年)>行业审查的请示》(嘉水请〔2021〕70号)及《嘉定新城水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收悉,对嘉定新城约161.7平方公里范围内编制水务规划是必要且及时的。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水系规划
(一)规划标准
1.同意《规划》提出的流域防洪标准为防御太湖流域不同降雨典型100年一遇洪水;区域防洪标准为防御区域50年一遇洪水。
2.同意《规划》提出的除涝标准为六里圩区等重要地区30年一遇、其它地区20年一遇。采用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一天排除不受涝。其中六里圩区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为222.5毫米,其它地区 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为203.1毫米。
(二)规划方案
1.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河湖水面率及控制水位。规划河湖水面率为10.15%。规划面平均除涝高水位为3.87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常水位为2.5-2.8米,预降水位为2.0米;圩区除涝最高控制水位3.2-3.5米,常水位2.5-2.8米,预降水位2.0米。
2.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一环五横四纵” (略) 布局,其中骨干河道14条,支级河道289条。嘉定新城规划河湖面积16.44平方公里,河湖水面率10.15%,与《嘉定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一致。嘉定新城骨干河道规划要素控制素表见附件1。
3.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设置嘉定老城圩区、南苑圩区( (略) )、六里圩区、上海国际汽车城联圩4个圩区,圩区面积11.32平方公里(嘉定新城范围内),圩区规划排涝泵站规模共计89立方米/秒。
二、关于雨水排水规划
(一)关于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至2035年,排水系统达到5年一遇排水能力,100年一遇内涝可控;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达到80%(以SS计),分流制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规划排水体制为分流制。雨水规划重点研究范围为 (略) 开发边界范围内的106.2平方公里。规划采用自排为主,强排为辅的排水模式,上海国际赛车场排水系统维持现状强排模式,服务面积约2.4平方公里,其余103.8平方公里采用自排模式。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三)关于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雨水排水系统方案:上海国际赛车场强排系统现状已达5年一遇排水能力,需按照分流制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5毫米的标准,规划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初期雨水错峰进入污水干管后,输送至末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自排系统采用源头控制及新改建雨水管道等途径完成提标及控污要求。通过上述规划措施,实现嘉定新城达到5年一遇排水能力,初期雨水溢流污染控制。
(四)关于近期规划任务
(略) 雨水规划分配的指标要求,至“十四五”期末,嘉定新城需实现37平方公里面积达到5年一遇排水能力,嘉定区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灰色设施)规模应不小于0.*立方米。除结合轨道交通、道路工程新建或翻排雨水管道外,还需落实绿色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实现雨水系统提标目标;尽早启动上海国际赛车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此外,还需推进现状排水设施改造更新及运维养护、雨污混接改造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供水规划
(一)关于规划标准
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公 (略) 漏损率2025年小于9%,2035年小于6%。
(二)关于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需水量预测、供水规模、供水系统方案及高品质饮用水相关措施。
1.基本同意嘉定新城供水规模、供水系统方案。嘉定新城2035年规划需水量约*立方米/日,涉及嘉定区北部片、主城片、安亭片以及北部片供水区。水厂原水来自长江水源地青草沙-陈行原水系统。
嘉定新城范围内南部片供 (略) 属泰和水厂供水。嘉定新城范围内其他区域规划由3座区属水厂供水,分别为嘉北水厂(*立方米/日)、永胜水厂(*立方米/日)以及安亭水厂(*立方米/日)。
2.基本同意《规划》提出的高品质饮用水规划目标、近期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近期加快制定嘉宝智慧湾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区建设实施计划,进一步推进实施,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四、关于污水处理规划
(一)关于规划目标
原则同意规划目标,至2035年,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强排系统初期雨水应截尽截、有效处理,水泥气同治。
(二)关于规划污水量、初期雨水量、污泥量
基本同意《规划》预测的污水量、初期雨水量及污泥量。2035年,嘉定新城规划污水量约*立方米/日;强排系统规划初期雨水量需根据上海国际赛车场强排系统实际情况进一步核定。
(三)关于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污水处理系统及初期雨水治理规划方案、系统连通总体布局及污泥处理处置格局。
1.基本同意污水处理系统及初期雨水治理规划方案。嘉定新城主要涉及嘉定区新城、大众、安亭、南翔4个污水系统的服务范围,区域污水经管道收集输送后,进入末端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区域内初期雨水经污水总管错峰纳入末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各片区根据区域开发建设和地区污水量增长情况,适时实施污水处理厂、泵站、管道的新改扩建。
2.基本同意系统连通布局。基本同意规划提出的系统连通布局,通过泵站和管道改造、新建工程,实现区域污水处理厂之间互联互通,提高系统间运行互补能力,保障运行安全。
3.新城范围内规划污泥处理处置纳入区级污水规划统筹考虑。
4.为支持嘉定新城高水平规划建设,同意预控江桥污水处理厂,结合地区污水量增长趋势,适时启动污水厂新建方案研究,并充分论证江桥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在《嘉定新城水务规划(2020-2035年)技术审查报告》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规划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规划》批准后,请你局抓紧开展《规划》确定的河道、湖泊蓝线,以及规划水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雨污水泵站、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加强河湖、泵闸、厂站、主要管线管位及地下空间的用地控制,以保证《规划》的实施落地。
(二)请 (略) 雨水规划分配的绿色设施、灰色设施指标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雨水排水规划方案,落实绿色设施、灰色设施指标具体建设项目;在《规划》近期规划任务基础上,尽快同步开展其他排水系统的提标和控污实施工作,力争尽早实现规划目标。
(三)请你局抓紧编制完善区级供水规划并报送我局审核。
(四)请你局按照《 (略) 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嘉定西部污水厂尾水示范区建设,尽早发挥效益;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印发
沪水务〔2022〕757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嘉定新城水务规划(2020-2035年)>行业审查的请示》(嘉水请〔2021〕70号)及《嘉定新城水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收悉,对嘉定新城约161.7平方公里范围内编制水务规划是必要且及时的。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水系规划
(一)规划标准
1.同意《规划》提出的流域防洪标准为防御太湖流域不同降雨典型100年一遇洪水;区域防洪标准为防御区域50年一遇洪水。
2.同意《规划》提出的除涝标准为六里圩区等重要地区30年一遇、其它地区20年一遇。采用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一天排除不受涝。其中六里圩区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为222.5毫米,其它地区 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为203.1毫米。
(二)规划方案
1.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河湖水面率及控制水位。规划河湖水面率为10.15%。规划面平均除涝高水位为3.87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常水位为2.5-2.8米,预降水位为2.0米;圩区除涝最高控制水位3.2-3.5米,常水位2.5-2.8米,预降水位2.0米。
2.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一环五横四纵” (略) 布局,其中骨干河道14条,支级河道289条。嘉定新城规划河湖面积16.44平方公里,河湖水面率10.15%,与《嘉定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一致。嘉定新城骨干河道规划要素控制素表见附件1。
3.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设置嘉定老城圩区、南苑圩区( (略) )、六里圩区、上海国际汽车城联圩4个圩区,圩区面积11.32平方公里(嘉定新城范围内),圩区规划排涝泵站规模共计89立方米/秒。
二、关于雨水排水规划
(一)关于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至2035年,排水系统达到5年一遇排水能力,100年一遇内涝可控;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达到80%(以SS计),分流制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规划排水体制为分流制。雨水规划重点研究范围为 (略) 开发边界范围内的106.2平方公里。规划采用自排为主,强排为辅的排水模式,上海国际赛车场排水系统维持现状强排模式,服务面积约2.4平方公里,其余103.8平方公里采用自排模式。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三)关于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雨水排水系统方案:上海国际赛车场强排系统现状已达5年一遇排水能力,需按照分流制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5毫米的标准,规划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初期雨水错峰进入污水干管后,输送至末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自排系统采用源头控制及新改建雨水管道等途径完成提标及控污要求。通过上述规划措施,实现嘉定新城达到5年一遇排水能力,初期雨水溢流污染控制。
(四)关于近期规划任务
(略) 雨水规划分配的指标要求,至“十四五”期末,嘉定新城需实现37平方公里面积达到5年一遇排水能力,嘉定区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灰色设施)规模应不小于0.*立方米。除结合轨道交通、道路工程新建或翻排雨水管道外,还需落实绿色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实现雨水系统提标目标;尽早启动上海国际赛车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此外,还需推进现状排水设施改造更新及运维养护、雨污混接改造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供水规划
(一)关于规划标准
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公 (略) 漏损率2025年小于9%,2035年小于6%。
(二)关于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需水量预测、供水规模、供水系统方案及高品质饮用水相关措施。
1.基本同意嘉定新城供水规模、供水系统方案。嘉定新城2035年规划需水量约*立方米/日,涉及嘉定区北部片、主城片、安亭片以及北部片供水区。水厂原水来自长江水源地青草沙-陈行原水系统。
嘉定新城范围内南部片供 (略) 属泰和水厂供水。嘉定新城范围内其他区域规划由3座区属水厂供水,分别为嘉北水厂(*立方米/日)、永胜水厂(*立方米/日)以及安亭水厂(*立方米/日)。
2.基本同意《规划》提出的高品质饮用水规划目标、近期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近期加快制定嘉宝智慧湾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区建设实施计划,进一步推进实施,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四、关于污水处理规划
(一)关于规划目标
原则同意规划目标,至2035年,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强排系统初期雨水应截尽截、有效处理,水泥气同治。
(二)关于规划污水量、初期雨水量、污泥量
基本同意《规划》预测的污水量、初期雨水量及污泥量。2035年,嘉定新城规划污水量约*立方米/日;强排系统规划初期雨水量需根据上海国际赛车场强排系统实际情况进一步核定。
(三)关于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污水处理系统及初期雨水治理规划方案、系统连通总体布局及污泥处理处置格局。
1.基本同意污水处理系统及初期雨水治理规划方案。嘉定新城主要涉及嘉定区新城、大众、安亭、南翔4个污水系统的服务范围,区域污水经管道收集输送后,进入末端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区域内初期雨水经污水总管错峰纳入末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各片区根据区域开发建设和地区污水量增长情况,适时实施污水处理厂、泵站、管道的新改扩建。
2.基本同意系统连通布局。基本同意规划提出的系统连通布局,通过泵站和管道改造、新建工程,实现区域污水处理厂之间互联互通,提高系统间运行互补能力,保障运行安全。
3.新城范围内规划污泥处理处置纳入区级污水规划统筹考虑。
4.为支持嘉定新城高水平规划建设,同意预控江桥污水处理厂,结合地区污水量增长趋势,适时启动污水厂新建方案研究,并充分论证江桥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在《嘉定新城水务规划(2020-2035年)技术审查报告》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规划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规划》批准后,请你局抓紧开展《规划》确定的河道、湖泊蓝线,以及规划水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雨污水泵站、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加强河湖、泵闸、厂站、主要管线管位及地下空间的用地控制,以保证《规划》的实施落地。
(二)请 (略) 雨水规划分配的绿色设施、灰色设施指标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雨水排水规划方案,落实绿色设施、灰色设施指标具体建设项目;在《规划》近期规划任务基础上,尽快同步开展其他排水系统的提标和控污实施工作,力争尽早实现规划目标。
(三)请你局抓紧编制完善区级供水规划并报送我局审核。
(四)请你局按照《 (略) 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嘉定西部污水厂尾水示范区建设,尽早发挥效益;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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