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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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民馨家园A区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评估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包头常铝 (略) *吨再生铝循环利用制造中高端板带箔技改扩产项目

包头常铝 (略)

内蒙古 (略)

包头城越 (略)

本次技改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稀土高新区希望工业 (略) 东侧包头常铝 (略) 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09°47"29.03"东,40°34"47.54"北。

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用地,本次技改工程将现有工程部分原料电解铝液更换为废铝,在利用现有工程生产设备设施的基础上,填平补齐部分生产设备设施,技改后全厂总的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生产*吨铝板带箔(含*吨再生铝制品),其中铝带坯*吨(含8.*吨再生铝制品),亲水箔*吨(含*吨再生铝制品),空调箔*吨(含0.*吨再生铝制品),铝及铝合金扁铸锭*吨。

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元,约占总投资的2.12%。

1.废气: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熔铸车间的熔炼精炼废气和原料破碎废气,铸轧车间常规铝制品熔炼精炼废气及渣处理废气、再生铝制品熔炼精炼及渣处理废气、燃气退火炉废气,压延车间的冷轧机废气、电退火炉废气、涂层废气。熔铸车间的熔炼精炼废气、铸轧车间常规铝制品熔炼精炼废气及渣处理废气经各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车间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有色金属熔炼炉及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熔铸车间的原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铸轧车间再生铝制品熔炼精炼及渣处理废气经集气罩+重力沉降+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的再生铜、铝、铅、锌行业中“表 13-2 再生铝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燃气退火炉废气经集气管道+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的有色金属压延行业中“表14-1 有色金属压延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压延车间的冷轧机废气经排烟罩+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电退火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涂层废气经集气管道+蓄热室热力焚化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熔铸车间浊循环系统排污水、铸轧车间碱喷淋定期排污水、压延车间含油废水、去离子系统排污水和及生活污水。熔铸车间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铸轧车间碱喷淋定期排污水、压延车间含油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中和、气浮、好氧生物处理、沉淀、过滤和软化等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去离子系统排污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园 (略) 排入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主要噪声源有:熔炼炉、保温炉、合金炉、破碎机、铣面机、铸轧机、冷轧机、拉伸机、重卷机、厚箔剪切机、纵剪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铝熔渣、除尘灰、车间沉降的粉尘、废耐火材料、边角料、废活性炭、碱喷淋污泥、废陶瓷过滤板、废过滤介质、废轧制油、废乳液、含油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铝熔渣通过叶片的搅拌用比重不同的方法分离氧化铝灰(热残灰)和铝溶液,分离后的铝溶液倒入钢锭模回收铝用于生产,细铝灰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车间沉降粉尘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耐火材料采用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销售厂家回收处理;边角料采用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运至再生铝熔炼炉重熔利用;碱喷淋污泥经鉴定后如属于一般固废采用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绿源洁环保环卫 (略) 集中处置,如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积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陶瓷过滤板、废过滤介质采用袋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轧制油、废乳液、废机油采用PE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含油污泥采用PE桶收集后暂存于含油污水处理站内,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废暂存间满足渗透系数低于10-10cm/s。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民馨家园A区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评估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包头常铝 (略) *吨再生铝循环利用制造中高端板带箔技改扩产项目

包头常铝 (略)

内蒙古 (略)

包头城越 (略)

本次技改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稀土高新区希望工业 (略) 东侧包头常铝 (略) 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09°47"29.03"东,40°34"47.54"北。

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用地,本次技改工程将现有工程部分原料电解铝液更换为废铝,在利用现有工程生产设备设施的基础上,填平补齐部分生产设备设施,技改后全厂总的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生产*吨铝板带箔(含*吨再生铝制品),其中铝带坯*吨(含8.*吨再生铝制品),亲水箔*吨(含*吨再生铝制品),空调箔*吨(含0.*吨再生铝制品),铝及铝合金扁铸锭*吨。

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元,约占总投资的2.12%。

1.废气: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熔铸车间的熔炼精炼废气和原料破碎废气,铸轧车间常规铝制品熔炼精炼废气及渣处理废气、再生铝制品熔炼精炼及渣处理废气、燃气退火炉废气,压延车间的冷轧机废气、电退火炉废气、涂层废气。熔铸车间的熔炼精炼废气、铸轧车间常规铝制品熔炼精炼废气及渣处理废气经各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车间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有色金属熔炼炉及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熔铸车间的原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铸轧车间再生铝制品熔炼精炼及渣处理废气经集气罩+重力沉降+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的再生铜、铝、铅、锌行业中“表 13-2 再生铝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燃气退火炉废气经集气管道+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的有色金属压延行业中“表14-1 有色金属压延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压延车间的冷轧机废气经排烟罩+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电退火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涂层废气经集气管道+蓄热室热力焚化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熔铸车间浊循环系统排污水、铸轧车间碱喷淋定期排污水、压延车间含油废水、去离子系统排污水和及生活污水。熔铸车间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铸轧车间碱喷淋定期排污水、压延车间含油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中和、气浮、好氧生物处理、沉淀、过滤和软化等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去离子系统排污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园 (略) 排入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主要噪声源有:熔炼炉、保温炉、合金炉、破碎机、铣面机、铸轧机、冷轧机、拉伸机、重卷机、厚箔剪切机、纵剪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次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铝熔渣、除尘灰、车间沉降的粉尘、废耐火材料、边角料、废活性炭、碱喷淋污泥、废陶瓷过滤板、废过滤介质、废轧制油、废乳液、含油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铝熔渣通过叶片的搅拌用比重不同的方法分离氧化铝灰(热残灰)和铝溶液,分离后的铝溶液倒入钢锭模回收铝用于生产,细铝灰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车间沉降粉尘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耐火材料采用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销售厂家回收处理;边角料采用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运至再生铝熔炼炉重熔利用;碱喷淋污泥经鉴定后如属于一般固废采用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绿源洁环保环卫 (略) 集中处置,如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积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陶瓷过滤板、废过滤介质采用袋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轧制油、废乳液、废机油采用PE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含油污泥采用PE桶收集后暂存于含油污水处理站内,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废暂存间满足渗透系数低于10-10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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