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0-10
关于2022年7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 (略) 中心大街48号讷河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文件名称: (略) 龙河镇勇进村小榨豆油项目
文号:讷环行审〔2022〕13号
发文时间:2022年7月5日
2文件名称:黑龙江省 (略) 锅炉改造项目
文号:讷环行审〔2022〕14号
发文时间:2022年8月15日
3文件名称:黑龙江省皓宇沥 (略) 沥青搅拌站项目
文号:讷环行审〔2022〕15号
发文时间:2022年8月15日
(略) 讷河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 (略) 中心大街48号讷河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文件名称: (略) 龙河镇勇进村小榨豆油项目
文号:讷环行审〔2022〕13号
发文时间:2022年7月5日
2文件名称:黑龙江省 (略) 锅炉改造项目
文号:讷环行审〔2022〕14号
发文时间:2022年8月15日
3文件名称:黑龙江省皓宇沥 (略) 沥青搅拌站项目
文号:讷环行审〔2022〕15号
发文时间:2022年8月15日
(略) 讷河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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