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浙江鑫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手机、200万只蓝牙耳机、80万片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113308000026216953/2022-68829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浙江鑫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手机、200万只蓝牙耳机、80万片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113308000026216953/2022-68829

文件名称:浙江 (略) 年产*台手机、*只蓝牙耳机、*片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柯建〔2022〕14号

时间:2022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衢环柯建〔2022〕14号.doc

公告期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文件名称:浙江 (略) 年产*台手机、*只蓝牙耳机、*片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柯建〔2022〕14号

时间:2022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衢环柯建〔2022〕14号.doc

公告期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