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现将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赵县永诚包装厂;
三、建设地址:河 (略) 赵县谢庄镇大寺庄村;
四、项目简介: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位于河 (略) 赵县谢庄镇大寺庄村,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45.570″,北纬37°48′19.445″。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0%。2022年6月赵县永诚包装厂委托河北翌浩 (略) 编制环评报告表,2022年6月21日赵县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为赵行审环[2022] 61号,2022年7月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2022年8月2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OBQ3R68E001P。项目计划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期间进行调试运行,2022年10月8日召开了项目验收评审会,验收组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
五、公示内容: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公示期限:2022年10月9日-2022年11月4日;
七、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 (略) 赵县谢庄镇大寺庄村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现将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赵县永诚包装厂;
三、建设地址:河 (略) 赵县谢庄镇大寺庄村;
四、项目简介: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位于河 (略) 赵县谢庄镇大寺庄村,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45.570″,北纬37°48′19.445″。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0%。2022年6月赵县永诚包装厂委托河北翌浩 (略) 编制环评报告表,2022年6月21日赵县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为赵行审环[2022] 61号,2022年7月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2022年8月2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OBQ3R68E001P。项目计划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期间进行调试运行,2022年10月8日召开了项目验收评审会,验收组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
五、公示内容:赵县永诚包装厂醇基锅炉燃烧机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燃烧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公示期限:2022年10月9日-2022年11月4日;
七、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 (略) 赵县谢庄镇大寺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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