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泉市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的通知-002656425/2022-56687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泉市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的通知-002656425/2022-56687
各有关单位:
2022年7月,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林业局等垦造耕地项目指挥部成员单位,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组依据《 (略) 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龙土整〔2019〕1号)、《 (略) 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龙土整〔2022〕2号),根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项目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测量技术报告,经现场检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整体符合验收要求,工程竣工总面积为0.5674公顷,实际新增耕地面积0.5674公顷,其中新增水田面积0.0456公顷,新增旱地面积0.5218公顷,同意通过验收。请业主单位做好后期项目基础设施损毁的修复监管,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地力培育和耕种管护工作。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
地复垦项目验收清单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清单
单位: 公顷、公斤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文号 | 竣工总面积 | 竣工新增耕地面积 | 耕地质量等别 | 新增产能 | 备注 | ||
水田 | 旱地 | 小计 | |||||||
1 |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龙土整立字[2019]11号 | 0.5674 | 0.0456 | 0.5218 | 0.5674 | 9.9 | 5191.71 | |
总计 | 0.5674 | 0.0456 | 0.5218 | 0.5674 | 5191.71 |
各有关单位:
2022年7月,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林业局等垦造耕地项目指挥部成员单位,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组依据《 (略) 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龙土整〔2019〕1号)、《 (略) 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龙土整〔2022〕2号),根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项目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测量技术报告,经现场检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整体符合验收要求,工程竣工总面积为0.5674公顷,实际新增耕地面积0.5674公顷,其中新增水田面积0.0456公顷,新增旱地面积0.5218公顷,同意通过验收。请业主单位做好后期项目基础设施损毁的修复监管,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地力培育和耕种管护工作。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
地复垦项目验收清单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清单
单位: 公顷、公斤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文号 | 竣工总面积 | 竣工新增耕地面积 | 耕地质量等别 | 新增产能 | 备注 | ||
水田 | 旱地 | 小计 | |||||||
1 | (略) 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局下自然村等六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龙土整立字[2019]11号 | 0.5674 | 0.0456 | 0.5218 | 0.5674 | 9.9 | 5191.71 | |
总计 | 0.5674 | 0.0456 | 0.5218 | 0.5674 | 519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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