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两个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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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两个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的公示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两个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回族自 (略) 大坝镇沙石墩3号水泥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宁夏回族自 (略) 青铜峡镇红柳沟6号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接收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

电话:0953-*

电子邮箱:*@*q.com

联 系 人:*建忠

附件:1.《宁夏回族自 (略) 大坝镇沙石墩3号水泥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2.《宁夏回族自 (略) 青铜峡镇红柳沟6号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砂石墩3号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pdf

附件2 红柳沟6号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两个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回族自 (略) 大坝镇沙石墩3号水泥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宁夏回族自 (略) 青铜峡镇红柳沟6号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接收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

电话:0953-*

电子邮箱:*@*q.com

联 系 人:*建忠

附件:1.《宁夏回族自 (略) 大坝镇沙石墩3号水泥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2.《宁夏回族自 (略) 青铜峡镇红柳沟6号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砂石墩3号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pdf

附件2 红柳沟6号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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