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向前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膜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克州向前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膜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克州向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克州向前 (略) 地膜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选 (略) 松他克乡。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9m2,新建废旧地膜加工厂房2座,同时配套建设办公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附属设施,建成后厂房内置2条废旧塑料造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吨。主体工程包括废旧地膜加工厂房2座;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清洗池沉淀池;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存成品堆存;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环保工程配套废气、噪声、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
根据新疆德聚仁合 (略) 编制的《克州向前 (略) 地膜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中建设方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热熔挤出工序废气经活性炭+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破碎工序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厂内无组织废气采取厂房密闭,排气扇排气等措施后,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生产线清洗废水、冷却用水,劳动定员生活用水,其中清洗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产生外排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等,进入厂区内设置的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取综合减振等措施,厂区周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厂区应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其他生产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避免厂内长时间堆存而产生的蚊虫滋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设置单独的危废储存点,同时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厂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企业应严格进行分类收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按规定进行合理处置,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注重清洁生产,生产中尽量降低固体废物的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时运走妥善处置,不积存,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克州向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克州向前 (略) 地膜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选 (略) 松他克乡。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9m2,新建废旧地膜加工厂房2座,同时配套建设办公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附属设施,建成后厂房内置2条废旧塑料造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吨。主体工程包括废旧地膜加工厂房2座;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清洗池沉淀池;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存成品堆存;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环保工程配套废气、噪声、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
根据新疆德聚仁合 (略) 编制的《克州向前 (略) 地膜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中建设方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热熔挤出工序废气经活性炭+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破碎工序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厂内无组织废气采取厂房密闭,排气扇排气等措施后,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生产线清洗废水、冷却用水,劳动定员生活用水,其中清洗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产生外排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等,进入厂区内设置的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取综合减振等措施,厂区周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厂区应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其他生产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避免厂内长时间堆存而产生的蚊虫滋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设置单独的危废储存点,同时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厂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企业应严格进行分类收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按规定进行合理处置,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注重清洁生产,生产中尽量降低固体废物的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时运走妥善处置,不积存,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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