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3#实验楼及4#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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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3#实验楼及4#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湖南食品 (略) 3#实验楼及4#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湖南食品 (略) 内

建设单位

湖南食品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 (略)

项目概况

扩建工程内容为在湖南食品 (略) 预留空地新建一栋占地面积为2674.81㎡的3#实验楼( (略) 、阶梯教室、 (略) )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4m2。一栋占地面积为1283.69m2的4#学生宿舍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580.29m2,主要用于学生实习、实验以及住宿。项目总投资8386.*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室内生活污水经排水立管排至室外检查井,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下水道。实验废水经收集排入校园内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排放 (略) (略) 。空调在使用中会产生空调水,该水无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 (略) (略) ,进入洋湖再生水厂处理;实验室低浓度实验废水需经过自建实验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并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洋湖再生水厂处理。失效的化学试剂、高浓度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废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气:本项目作为教学用实验楼,实验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室的食品加工、食品分析、食品微生物等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生物安全柜废气(可能含有微生物气溶胶)、通风柜废气(主要为*醇等有机物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盐酸等挥发产生的酸雾气体)。项目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挥发性气体由通风橱收集引入湿式碱喷淋段+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药品挥发排放的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验室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项目内配套动力设备的噪声,其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柜风机、变压器、风机和空调室外机的运转。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学生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固废和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处置。废弃实验室化学试剂、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实验废水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设置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公示日期:2022年4月8日起5个工作日

听众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岳麓区学士 (略) 8号4009办公室

邮编:*

项目名称

湖南食品 (略) 3#实验楼及4#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湖南食品 (略) 内

建设单位

湖南食品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 (略)

项目概况

扩建工程内容为在湖南食品 (略) 预留空地新建一栋占地面积为2674.81㎡的3#实验楼( (略) 、阶梯教室、 (略) )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4m2。一栋占地面积为1283.69m2的4#学生宿舍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580.29m2,主要用于学生实习、实验以及住宿。项目总投资8386.*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室内生活污水经排水立管排至室外检查井,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下水道。实验废水经收集排入校园内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排放 (略) (略) 。空调在使用中会产生空调水,该水无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 (略) (略) ,进入洋湖再生水厂处理;实验室低浓度实验废水需经过自建实验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并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洋湖再生水厂处理。失效的化学试剂、高浓度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废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气:本项目作为教学用实验楼,实验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室的食品加工、食品分析、食品微生物等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生物安全柜废气(可能含有微生物气溶胶)、通风柜废气(主要为*醇等有机物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盐酸等挥发产生的酸雾气体)。项目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挥发性气体由通风橱收集引入湿式碱喷淋段+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药品挥发排放的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验室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项目内配套动力设备的噪声,其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柜风机、变压器、风机和空调室外机的运转。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学生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固废和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处置。废弃实验室化学试剂、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实验废水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设置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公示日期:2022年4月8日起5个工作日

听众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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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岳麓区学士 (略) 8号40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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