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恒路北4-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芦恒路北4-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浦锦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 (略) 北4-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闵浦办[202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浦锦街道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周边居民和社会公众归属感和满意度,同时有 (略) 功能、改善地区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街道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浦锦街道,东至规划居住小区(4-2 地块)、南至引水工程规划防护绿地 (4-5 地块)、西至北 (略) 防护绿地(4-3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96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公共绿地,包括整理地形,绿化种植, (略) 、广场、公共厕所和管理用房、景观小品,并实施相应的给排水、照明等公共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定*元。资金渠道: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实施主体: (略) (略) (略) 。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结合行业部门审核意见,进一步深入优化建设方案,与4-3地块、4-5地块防护绿地方案同步统筹考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按照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 (略) ”有关要求,及时签订动拆迁三方协议和项目委托代建实施协议;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2年9月8日 |
浦锦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 (略) 北4-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闵浦办[202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浦锦街道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周边居民和社会公众归属感和满意度,同时有 (略) 功能、改善地区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街道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浦锦街道,东至规划居住小区(4-2 地块)、南至引水工程规划防护绿地 (4-5 地块)、西至北 (略) 防护绿地(4-3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96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公共绿地,包括整理地形,绿化种植, (略) 、广场、公共厕所和管理用房、景观小品,并实施相应的给排水、照明等公共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定*元。资金渠道: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实施主体: (略) (略) (略) 。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结合行业部门审核意见,进一步深入优化建设方案,与4-3地块、4-5地块防护绿地方案同步统筹考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按照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 (略) ”有关要求,及时签订动拆迁三方协议和项目委托代建实施协议;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2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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