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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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9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2022年10月9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202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建设体裁分类:公告组配分类: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2022-10-09 发布日期:2022-10-09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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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9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电力保护管*米项目

2、建设地点:湟里镇

3、建设单位:江苏裕 (略)

4、项目概况:为了公司更长远发展,江苏裕 (略) 拟建“年产电力保护管*米项目”(本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7月27日 (略) 武进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备案证号为武行审备【2022】270号,备案内容为:项目位于武进区湟里镇香泉村,租用 (略) 厂房1000平方米,购置挤出机、环保设备等设备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力保护管*米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引至湟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5.2在挤出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每台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至废气总管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4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 (略) 8号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污水接管口,排入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京杭运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2烘干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标准5.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贮存,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混合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名称:2022年10月9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202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建设体裁分类:公告组配分类: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2022-10-09 发布日期:2022-10-09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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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年产电力保护管*米项目

2、建设地点:湟里镇

3、建设单位:江苏裕 (略)

4、项目概况:为了公司更长远发展,江苏裕 (略) 拟建“年产电力保护管*米项目”(本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7月27日 (略) 武进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备案证号为武行审备【2022】270号,备案内容为:项目位于武进区湟里镇香泉村,租用 (略) 厂房1000平方米,购置挤出机、环保设备等设备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力保护管*米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引至湟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5.2在挤出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每台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至废气总管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4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 (略) 8号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污水接管口,排入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京杭运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2烘干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标准5.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贮存,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混合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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