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北供热--拟批准公示
鑫北供热--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鑫北供热站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鑫北供热站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工程 | (略) 旭阳 (略) | (略) 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9号 | 中环博润(天津) (略) |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m2,总建筑面积为*.03m2,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闲置燃气锅炉房,新建5台70MW(100t/h)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热力、烟风系统(含烟囱)和附属设施工程(含厂区内部分燃气、热力管道及一座燃气调压计量撬等),其中燃气管道主要为自现有闲置燃气锅炉房至燃气调压计量撬,合计856.5m,*mm;热力管道主要为现有燃气锅炉房至现有一 (略) ,合计460m,*mm;新建调压计量撬1座,供气量范围为*~*Nm3/h,调压前管道设计压力0.8MPa,调压后管道设计压力为0.1NMPa,运行压力为40~60kP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烟囱P1-P5燃气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相应标准值。 鑫北供热站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经距离衰减后,距离鑫北供热站最近及最高敏感保护目标各代表楼层处烟尘、SO2、CO、NOX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均位于项目区东北侧,鑫北供热站锅炉主要在冬季采暖期运行,冬季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敏感保护目标均位于上风向,供热站运行时间较短,采暖期过后污染随之消失。因此,鑫北供热站运行过程中锅炉烟气对本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居住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排放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65 dB(A)(昼间)、55 dB(A)(夜间))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及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树脂等一般固废外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022.10.10-2022.10.1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鑫北供热站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鑫北供热站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工程 | (略) 旭阳 (略) | (略) 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9号 | 中环博润(天津) (略) |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m2,总建筑面积为*.03m2,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闲置燃气锅炉房,新建5台70MW(100t/h)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热力、烟风系统(含烟囱)和附属设施工程(含厂区内部分燃气、热力管道及一座燃气调压计量撬等),其中燃气管道主要为自现有闲置燃气锅炉房至燃气调压计量撬,合计856.5m,*mm;热力管道主要为现有燃气锅炉房至现有一 (略) ,合计460m,*mm;新建调压计量撬1座,供气量范围为*~*Nm3/h,调压前管道设计压力0.8MPa,调压后管道设计压力为0.1NMPa,运行压力为40~60kP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烟囱P1-P5燃气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相应标准值。 鑫北供热站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经距离衰减后,距离鑫北供热站最近及最高敏感保护目标各代表楼层处烟尘、SO2、CO、NOX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均位于项目区东北侧,鑫北供热站锅炉主要在冬季采暖期运行,冬季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敏感保护目标均位于上风向,供热站运行时间较短,采暖期过后污染随之消失。因此,鑫北供热站运行过程中锅炉烟气对本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居住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排放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65 dB(A)(昼间)、55 dB(A)(夜间))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及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树脂等一般固废外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022.10.10-2022.10.1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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