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干细胞综合实验室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高新区 (略) 101 号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3楼 311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2°39′19.001″,北纬 25°4′25.541″。
建设单位:云南细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阳光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高 (略) 101号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 3 楼 311号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754㎡。按照 P1实验室标准要求建设,不涉及 P3、P4 实验室,无土建工程,本项目实验室包括干细胞储存、复 (略) 、细菌内毒素检测、免疫检验等,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及环保设施。建成后实验室预计每年培养 3*1010个细胞;预计每年冻存3*1010个细胞。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5.*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对原有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加强施工管理、装修使用环保型材料,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 22:00 至次日6:00 及中午12:00至14:00施工),生活清洁污水和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废物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带菌操作过程中通风换气产生的生物气溶胶及少量试剂配置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实验室带菌操作区为负压状态,带菌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高效空气微粒过滤器+紫外杀菌系统消毒处理后排入实验室,与经空调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实验室有机废气一并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实验废弃样本、实验废液、实验废试剂集中收集消毒密封后作为医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洗手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废水依托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预处理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依托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已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2015)表1. A等级标准后排入 (略) (略) ,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实验室危险废物、空调机组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及紫外线消毒灯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实验室产生的破碎玻璃、废包装品等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共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酒精、次氯酸钠等风险物质,须规范管理、存储、使用,严格规范操作规程,落实分区防渗,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 (略) 生态环境工程 (略) 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干细胞综合实验室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高新区 (略) 101 号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3楼 311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2°39′19.001″,北纬 25°4′25.541″。
建设单位:云南细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阳光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高 (略) 101号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 3 楼 311号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754㎡。按照 P1实验室标准要求建设,不涉及 P3、P4 实验室,无土建工程,本项目实验室包括干细胞储存、复 (略) 、细菌内毒素检测、免疫检验等,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及环保设施。建成后实验室预计每年培养 3*1010个细胞;预计每年冻存3*1010个细胞。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5.*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对原有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加强施工管理、装修使用环保型材料,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 22:00 至次日6:00 及中午12:00至14:00施工),生活清洁污水和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废物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带菌操作过程中通风换气产生的生物气溶胶及少量试剂配置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实验室带菌操作区为负压状态,带菌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高效空气微粒过滤器+紫外杀菌系统消毒处理后排入实验室,与经空调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实验室有机废气一并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实验废弃样本、实验废液、实验废试剂集中收集消毒密封后作为医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洗手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废水依托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预处理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依托细胞产业集群创新园已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2015)表1. A等级标准后排入 (略) (略) ,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实验室危险废物、空调机组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及紫外线消毒灯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实验室产生的破碎玻璃、废包装品等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共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酒精、次氯酸钠等风险物质,须规范管理、存储、使用,严格规范操作规程,落实分区防渗,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 (略) 生态环境工程 (略) 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干细胞综合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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