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拟对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工程5万吨/天)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审查的公示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拟对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工程5万吨/天)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近期工程*吨/天)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金 (略) 47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近期工程*吨/天)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 (略) 与 (略) 交界东南侧(东经116°38′36.48″,北纬23°23′22.57″) |
编制单位 | 广东 (略) |
排污口设置概况 |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 (略) 金平 (略) 与 (略) 交界东南侧,污水处理厂排水规模*m3/d。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拟设置入河排污口位于沙北排渠右岸,入河排污口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16°38′36.48″,北纬23°23′22.57″;排污口性质为新建,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本项目建成后将原来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港河、西港河等西区片水体的污废水,经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 A 标准中的较严值后再集中排入大港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处理后的退水汇入沙北排渠后通过沙北排闸进入大港河,对大港河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但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管理要求影响不大;项目投入运营后大大削减了沙北排渠、大港河等周边水体的污染物负荷,对沙北排渠水环境保护有显著效益;论证区域内现状没有饮用水取水口和工业取用水户,其水资源主要用于区域农业灌溉,项目退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不会对农业灌溉及其他取用水户造成影响。 2、对水生态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在纳污水体排污口污染带以外的区域,水体中受纳的污染物总量大大降低,水的混浊度降低,溶解氧增加,水质总体上会有所改善,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由污水性群落向清水型演变,生物的多样性增加,群落趋向稳定。本项 (略) 政环保工程,随着项目的建成运营,可大量削减排入附近水体的水污染物,可以进一步防止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污水的氮、磷等营养盐大量流入所引起的富营养化的各种后果,维持水域的生物生态平衡,有效地保护水域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对纳污水域整体水环境生态改善具有积极意义。 3、对第三者的影响 本入河排污口建成后,由于沙北排洪闸外大港河的涨、退潮影响,需要对沙北排洪闸等水工构筑物进行调度,但由于上述闸门均有一定使用年限,挡土墙已有若干开裂破损情况;根据调度方案,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后闸门需频繁开闭工作,会对水工构筑物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对沙北排洪闸进行修整、优化、配备电动闸门后,本项目尾水排放对沙北排洪闸等水工构筑物将不再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近期工程*吨/天)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金 (略) 47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近期工程*吨/天)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 (略) 与 (略) 交界东南侧(东经116°38′36.48″,北纬23°23′22.57″) |
编制单位 | 广东 (略) |
排污口设置概况 |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 (略) 金平 (略) 与 (略) 交界东南侧,污水处理厂排水规模*m3/d。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拟设置入河排污口位于沙北排渠右岸,入河排污口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16°38′36.48″,北纬23°23′22.57″;排污口性质为新建,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本项目建成后将原来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港河、西港河等西区片水体的污废水,经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 A 标准中的较严值后再集中排入大港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处理后的退水汇入沙北排渠后通过沙北排闸进入大港河,对大港河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但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管理要求影响不大;项目投入运营后大大削减了沙北排渠、大港河等周边水体的污染物负荷,对沙北排渠水环境保护有显著效益;论证区域内现状没有饮用水取水口和工业取用水户,其水资源主要用于区域农业灌溉,项目退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不会对农业灌溉及其他取用水户造成影响。 2、对水生态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在纳污水体排污口污染带以外的区域,水体中受纳的污染物总量大大降低,水的混浊度降低,溶解氧增加,水质总体上会有所改善,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由污水性群落向清水型演变,生物的多样性增加,群落趋向稳定。本项 (略) 政环保工程,随着项目的建成运营,可大量削减排入附近水体的水污染物,可以进一步防止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污水的氮、磷等营养盐大量流入所引起的富营养化的各种后果,维持水域的生物生态平衡,有效地保护水域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对纳污水域整体水环境生态改善具有积极意义。 3、对第三者的影响 本入河排污口建成后,由于沙北排洪闸外大港河的涨、退潮影响,需要对沙北排洪闸等水工构筑物进行调度,但由于上述闸门均有一定使用年限,挡土墙已有若干开裂破损情况;根据调度方案,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后闸门需频繁开闭工作,会对水工构筑物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对沙北排洪闸进行修整、优化、配备电动闸门后,本项目尾水排放对沙北排洪闸等水工构筑物将不再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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