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2022年9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2022年9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 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1 | (略) 安定区西巩驿河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定环安函〔2022〕202号 | 2022-9-20 | (略) 安定区西巩驿河砂加工项目 | (略) 安定区晟 (略) | (略) 安定区西巩驿镇营坊村北坪社 | |
公告期: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1号2#统办大楼一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窗口 邮编:* |
序 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1 | (略) 安定区西巩驿河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定环安函〔2022〕202号 | 2022-9-20 | (略) 安定区西巩驿河砂加工项目 | (略) 安定区晟 (略) | (略) 安定区西巩驿镇营坊村北坪社 | |
公告期: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1号2#统办大楼一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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