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虹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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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虹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彩虹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的请示》(闵交发〔2022〕4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所在地块服务核心区,通过人行桥连接浦江镇站地铁与周边功能板块,加强北侧浦江科技广场,东侧行政服务、南侧研发办公、西侧商业服务的紧密联系, (略) 、河道分割地块,从而改善园区交通,有利于提升环境品质、创建宜居社区,有利于打造门户地标、扩大产业聚集,原则同意你委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彩虹人行天桥新建工程,拟选址位 (略) - (略) 交叉口, (略) 和周浦塘地面以上,方便北侧地铁站、浦江科技广场等区域人流直达南侧公园、水景及办公服务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人行景观天桥,上 (略) 和周浦塘,主桥全长约 223.7m,结构总宽 5.5m,局部加宽,设置四处梯道,两座无障碍电梯;同步实施桥面排水工程、桥梁照明、桥梁监控、桥梁景观以及地面人行道恢复。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估*元。资金渠道: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代建实施主体为 (略) (略) 。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完善建设方案,建议与本街坊内相关规划绿地建设方案相协调、同步启动,并做好C-O1A-07地块、相关公共通道的衔接,及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按照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 (略) ”有关要求,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实施协议;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2年9月20日

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彩虹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的请示》(闵交发〔2022〕4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所在地块服务核心区,通过人行桥连接浦江镇站地铁与周边功能板块,加强北侧浦江科技广场,东侧行政服务、南侧研发办公、西侧商业服务的紧密联系, (略) 、河道分割地块,从而改善园区交通,有利于提升环境品质、创建宜居社区,有利于打造门户地标、扩大产业聚集,原则同意你委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彩虹人行天桥新建工程,拟选址位 (略) - (略) 交叉口, (略) 和周浦塘地面以上,方便北侧地铁站、浦江科技广场等区域人流直达南侧公园、水景及办公服务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人行景观天桥,上 (略) 和周浦塘,主桥全长约 223.7m,结构总宽 5.5m,局部加宽,设置四处梯道,两座无障碍电梯;同步实施桥面排水工程、桥梁照明、桥梁监控、桥梁景观以及地面人行道恢复。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估*元。资金渠道: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代建实施主体为 (略) (略) 。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完善建设方案,建议与本街坊内相关规划绿地建设方案相协调、同步启动,并做好C-O1A-07地块、相关公共通道的衔接,及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按照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 (略) ”有关要求,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实施协议;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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