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10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10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砂浆王、干粉砂浆、砂浆界面剂项目 | (略) 盐都区大冈镇纺织工业园区37号3幢( (略) 三号厂房) | (略) (略) | 江苏绿艾普 (略) | (略) (略) (略) 盐都区大冈镇纺织工业园区37号3 幢( (略) 三号厂房),厂房租赁面积 1300 平方米,计划项目总投资*元,购置干粉搅拌灌装机4,混合机1台低速搅拌机1台,双轴分散机1台,单轴分散机1台,年产砂浆王,新型干粉砂浆,砂浆界面剂5000吨。项目代码:2020-*-30-03-*。 | 1、2022年04月21日-2022年04月25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盐 (略) 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大冈镇污水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0日一2022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515-*;Email:*@*q.com
联系人:盐都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服务大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10月10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砂浆王、干粉砂浆、砂浆界面剂项目 | (略) 盐都区大冈镇纺织工业园区37号3幢( (略) 三号厂房) | (略) (略) | 江苏绿艾普 (略) | (略) (略) (略) 盐都区大冈镇纺织工业园区37号3 幢( (略) 三号厂房),厂房租赁面积 1300 平方米,计划项目总投资*元,购置干粉搅拌灌装机4,混合机1台低速搅拌机1台,双轴分散机1台,单轴分散机1台,年产砂浆王,新型干粉砂浆,砂浆界面剂5000吨。项目代码:2020-*-30-03-*。 | 1、2022年04月21日-2022年04月25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盐 (略) 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大冈镇污水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0日一2022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515-*;Email:*@*q.com
联系人:盐都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服务大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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