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18日拟对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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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0月18日拟对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关于2022年10月18日拟对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96-*

通讯地址:确山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确山生态环境分局1119室(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确山县联播大道与金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单位

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在确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2209-*-04-01-*)。项目 (略) 确山县联播大道与金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项目选址可行。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废气:打磨修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台卧式水喷淋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搅拌工序含粉尘有机废气:通过1台卧式水喷淋除尘器预处理后,喷光油工序废气:经1台水喷淋净化设备去除漆雾后,与注模成型、彩绘以及气泡石配料搅拌、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合并进入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设备封闭、加强集气措施后,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1、《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2要求)、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项目玻璃清洗废水通过1座1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三级沉淀+斜管沉淀”治理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三里河。3、噪声:项目噪声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营运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废树脂桶、废溶剂桶厂家回收利用;废玻璃边角料、注塑不合格品、废原料包装袋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脱水泥饼、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喷淋净化器污泥、废树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厂区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不小于100m2,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厂区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不小于10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正)的相关要求。5、土壤及地下水: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管控措施,确保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安全。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可控。7、项目新增总量指标:非*烷总烃0.157t/a。

综上所述,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并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关于2022年10月18日拟对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96-*

通讯地址:确山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确山生态环境分局1119室(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确山县联播大道与金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单位

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在确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2209-*-04-01-*)。项目 (略) 确山县联播大道与金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项目选址可行。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废气:打磨修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台卧式水喷淋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搅拌工序含粉尘有机废气:通过1台卧式水喷淋除尘器预处理后,喷光油工序废气:经1台水喷淋净化设备去除漆雾后,与注模成型、彩绘以及气泡石配料搅拌、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合并进入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设备封闭、加强集气措施后,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1、《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2要求)、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项目玻璃清洗废水通过1座1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三级沉淀+斜管沉淀”治理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三里河。3、噪声:项目噪声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营运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废树脂桶、废溶剂桶厂家回收利用;废玻璃边角料、注塑不合格品、废原料包装袋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脱水泥饼、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喷淋净化器污泥、废树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厂区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不小于100m2,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厂区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不小于10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正)的相关要求。5、土壤及地下水: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管控措施,确保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安全。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可控。7、项目新增总量指标:非*烷总烃0.157t/a。

综上所述,英光电器(河南)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并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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