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元宇宙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元宇宙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元宇宙产业集聚与发展,鼓励虹口区内科技企业对元宇宙技术的研究与创新,推进元宇宙示范应用场景开放,营造元宇宙产业生态。根据《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元宇宙方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须符合元宇宙产业方向,重点支持但不限于虚拟数字人、专业用户生产内容(PUGC)/职业生产内容(OGC)/ (略) 络(MCN)、开放游戏/ (略) 、数字孪生、数字沙盘仿真、AR/VR/MR、NFT/NFR、元宇宙3D、4D虚拟世界开发等数字内容产业。
2.设立在虹口区的科技型企业。
3.项目的核心技术已申请或已取得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在技术、模式、理念等方面有明显的创新和进步。
4.项目已完成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元。
5.申请企业具有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和研发团队,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 (略) 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创新激励机制,良好的信用等级等。
6.申请企业近两年内未获得过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立项扶持。
三、立项公示: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经专家组联合评审通过后,将在“虹口科技创新创 (略) 通”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列为202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
四、资金扶持:
对于获得立项的科技孵化项目,给予不超过*元资金扶持。
五、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套和相应电子文档一份,具体如下:
1.《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申请书》。
2.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会计年度及2022年9月当期 (略) 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已完成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元的明细账目及相应材料;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复印件;获得国家、市创新创业大赛立项,市级科技创业计划立项以及其他科技、产业扶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等复印件;创新 (略) 场化、产业化及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复印件;企业认为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辅佐材料等。
3.提交书面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采用胶装的方式装订,一式五份。
六、受理事项:
受理部门: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
报送地址: (略) 虹 (略) 235号816室
联 系 人:张鑫桑燕华
联系电话:*6
电子邮箱:*@*63.com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
2022年10月
各科技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元宇宙产业集聚与发展,鼓励虹口区内科技企业对元宇宙技术的研究与创新,推进元宇宙示范应用场景开放,营造元宇宙产业生态。根据《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元宇宙方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须符合元宇宙产业方向,重点支持但不限于虚拟数字人、专业用户生产内容(PUGC)/职业生产内容(OGC)/ (略) 络(MCN)、开放游戏/ (略) 、数字孪生、数字沙盘仿真、AR/VR/MR、NFT/NFR、元宇宙3D、4D虚拟世界开发等数字内容产业。
2.设立在虹口区的科技型企业。
3.项目的核心技术已申请或已取得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在技术、模式、理念等方面有明显的创新和进步。
4.项目已完成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元。
5.申请企业具有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和研发团队,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 (略) 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创新激励机制,良好的信用等级等。
6.申请企业近两年内未获得过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立项扶持。
三、立项公示: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经专家组联合评审通过后,将在“虹口科技创新创 (略) 通”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列为202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
四、资金扶持:
对于获得立项的科技孵化项目,给予不超过*元资金扶持。
五、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套和相应电子文档一份,具体如下:
1.《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孵化项目申请书》。
2.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会计年度及2022年9月当期 (略) 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已完成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元的明细账目及相应材料;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复印件;获得国家、市创新创业大赛立项,市级科技创业计划立项以及其他科技、产业扶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等复印件;创新 (略) 场化、产业化及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复印件;企业认为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辅佐材料等。
3.提交书面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采用胶装的方式装订,一式五份。
六、受理事项:
受理部门: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
报送地址: (略) 虹 (略) 235号816室
联 系 人:张鑫桑燕华
联系电话:*6
电子邮箱:*@*63.com
(略) 虹口区科技创业中心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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