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8日拟对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休闲食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10月8日拟对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休闲食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饮 (略) 年产 * 吨休闲食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环保局睢阳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产 * 吨休闲食品扩建项目 | (略) 睢 (略) 中段西侧、 (略) 南侧 | (略) 饮 (略) | 郑州 (略) | 本扩建项目利用已建成建筑面积为 6212m2的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污水防治设施、废气防治设施、防噪声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属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39淀粉制品制造;十一、食品制造业14、14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1.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规模 400t/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两相厌氧+A/O 生化+混凝沉淀+绒球砂过滤),排入厂区内湖及部分用 (略) 抑尘,用作厂区内湖补充水和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并建设1座700m3的废水储存池;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2019)中湖泊类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指标、《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机,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烟、非烃*烷总经油烟用净烟化气器处理排后放,由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标准要求;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生产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进行控制。 5.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0504t/a;氮氧化物0.1527t/a。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饮 (略) 年产 * 吨休闲食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环保局睢阳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产 * 吨休闲食品扩建项目 | (略) 睢 (略) 中段西侧、 (略) 南侧 | (略) 饮 (略) | 郑州 (略) | 本扩建项目利用已建成建筑面积为 6212m2的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污水防治设施、废气防治设施、防噪声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属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39淀粉制品制造;十一、食品制造业14、14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1.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规模 400t/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两相厌氧+A/O 生化+混凝沉淀+绒球砂过滤),排入厂区内湖及部分用 (略) 抑尘,用作厂区内湖补充水和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并建设1座700m3的废水储存池;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2019)中湖泊类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指标、《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机,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烟、非烃*烷总经油烟用净烟化气器处理排后放,由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标准要求;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生产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进行控制。 5.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0504t/a;氮氧化物0.1527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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