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11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海艳家庭农场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审批办)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南段邮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伊通满族自治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石门村境内 | 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应急修复管理处 | 吉林省晨达 (略) | 将原有桩号0-057的溢洪道拆除,原位重建溢洪道。原有桩号0+289的灌溉洞拆除,原位重建灌溉洞。坝顶防浪墙拆除重建 | 主要影响:施工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2)本项目主要的废气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燃油废气、汽车尾气、木材加工废气、拌合废气等。3)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产生于施工机械等。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土石方、废弃建筑材料、钢材边角料以及废弃包装物等。采取措施:1)生产废水须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淋 (略) ,沉渣用于项目施工,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管理房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2)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以覆盖;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堆放地点,并采取覆盖、洒水防尘、设置隔板等措施。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4)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暂存于厂区临时堆土场内,作为原料用于施工后回填。项目原有建筑物拆除砌体部分用于场内非溢洪道地面平整,剩余部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场,项目产生的钢材边角料和废弃包装物回收外卖,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垃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营运期: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2)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等设备。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措施:1)职工生活污水排入管理房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2)通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并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须加装防振垫等措施。3)营运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海艳家庭农场烘干建设项目 |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万福德村二组 |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海艳家庭农场 | 吉林省顺薪顺达 (略) | 新建一条玉米烘干生产线,设置1台5.0t/h的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年烘干玉米*t | 主要影响:运营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2)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及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等。3)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输送机、滚筒筛、热风炉及烘干塔等设备。4)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固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灰渣、筛分杂质、轻质飞扬物、霉变玉米、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化验残渣及无组织粉尘自然沉降部分等。等。采取措施:1)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2)热风炉须使用生物质燃料。筛分过程在密闭环境内进行。粮食、燃料、灰渣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加盖苫布。热风炉烟气中的烟尘须采取布袋除尘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烟囱进行高空排放。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4)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生物质灰渣、化验残渣及自然沉降粉尘收集后暂存于热风炉房内,定期外售用做肥料;筛分杂质及霉变玉米收集后外售。厂区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废在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妥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海艳家庭农场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审批办)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南段邮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伊通满族自治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石门村境内 | 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应急修复管理处 | 吉林省晨达 (略) | 将原有桩号0-057的溢洪道拆除,原位重建溢洪道。原有桩号0+289的灌溉洞拆除,原位重建灌溉洞。坝顶防浪墙拆除重建 | 主要影响:施工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2)本项目主要的废气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燃油废气、汽车尾气、木材加工废气、拌合废气等。3)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产生于施工机械等。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土石方、废弃建筑材料、钢材边角料以及废弃包装物等。采取措施:1)生产废水须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淋 (略) ,沉渣用于项目施工,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管理房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2)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以覆盖;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堆放地点,并采取覆盖、洒水防尘、设置隔板等措施。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4)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暂存于厂区临时堆土场内,作为原料用于施工后回填。项目原有建筑物拆除砌体部分用于场内非溢洪道地面平整,剩余部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场,项目产生的钢材边角料和废弃包装物回收外卖,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垃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营运期: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2)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等设备。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措施:1)职工生活污水排入管理房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2)通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并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须加装防振垫等措施。3)营运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海艳家庭农场烘干建设项目 |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万福德村二组 |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海艳家庭农场 | 吉林省顺薪顺达 (略) | 新建一条玉米烘干生产线,设置1台5.0t/h的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年烘干玉米*t | 主要影响:运营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2)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及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等。3)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输送机、滚筒筛、热风炉及烘干塔等设备。4)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固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灰渣、筛分杂质、轻质飞扬物、霉变玉米、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化验残渣及无组织粉尘自然沉降部分等。等。采取措施:1)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2)热风炉须使用生物质燃料。筛分过程在密闭环境内进行。粮食、燃料、灰渣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加盖苫布。热风炉烟气中的烟尘须采取布袋除尘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烟囱进行高空排放。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4)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生物质灰渣、化验残渣及自然沉降粉尘收集后暂存于热风炉房内,定期外售用做肥料;筛分杂质及霉变玉米收集后外售。厂区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废在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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