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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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 (略) 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万安堡村(原全益村)

三、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嘉 (略)

五、项目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 (略) 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万安堡村(原全益村),于2019年开始实施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备案号*043),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生猪养殖基地约3500平方,年出栏生猪4000头,目前已部分建成, (略) 场发展,企业拟在原有场地内实施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3层楼房(1F为保育舍,2F为分娩舍,3F为配怀舍)、2栋育肥舍、办公生活用房、消毒场所、饲料库、异位发酵床、发电机房、废气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部分依托一期项目已建工程。建成后,项目新增年存栏量3525头(折算),全场年存栏量5775头(折算)。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沟渠收集后排放至厂区外的沟渠内。项目营运期粪污(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集污池收集后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猪舍产生的恶臭通过采用粪污及时转运、改进饲养工艺、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投放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对大气的影响;集污池用密闭方式,异味发酵床采用半密闭并及时喷洒除臭剂;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厂内排放的恶臭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按报告书要求,以恶臭源猪舍、异位发酵床、集污池的边界设立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有1户居民居住(已租赁作为办公用房)。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场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厂区布局,固液分离机、泵、发电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避免噪声扰民。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等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等交由三台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理;发酵床处理后的粪污暂存后运送至四川江油 (略) 等有能力处置单位用作生产有机肥原料使用;生活办公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实危废暂存间、异位发酵床、病死猪暂存间、发电机房及储油间、排污管道等重点防渗区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报告书要求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系统、截断系统须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及施工,并加强运营期的管理工作,确保泄漏物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加强对病死猪的管理工作,如发生疫情,及时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隔离及处理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03-03-*]FGQB-004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人民政府具文同意选址且不占基本农田,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具文说明项目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略) 北川生态环境局具文说明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 (略) 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万安堡村(原全益村)

三、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嘉 (略)

五、项目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犇彩 (略) 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万安堡村(原全益村),于2019年开始实施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备案号*043),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生猪养殖基地约3500平方,年出栏生猪4000头,目前已部分建成, (略) 场发展,企业拟在原有场地内实施开坪乡现代循环精品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3层楼房(1F为保育舍,2F为分娩舍,3F为配怀舍)、2栋育肥舍、办公生活用房、消毒场所、饲料库、异位发酵床、发电机房、废气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部分依托一期项目已建工程。建成后,项目新增年存栏量3525头(折算),全场年存栏量5775头(折算)。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沟渠收集后排放至厂区外的沟渠内。项目营运期粪污(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集污池收集后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猪舍产生的恶臭通过采用粪污及时转运、改进饲养工艺、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投放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对大气的影响;集污池用密闭方式,异味发酵床采用半密闭并及时喷洒除臭剂;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厂内排放的恶臭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按报告书要求,以恶臭源猪舍、异位发酵床、集污池的边界设立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有1户居民居住(已租赁作为办公用房)。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场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厂区布局,固液分离机、泵、发电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避免噪声扰民。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等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等交由三台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理;发酵床处理后的粪污暂存后运送至四川江油 (略) 等有能力处置单位用作生产有机肥原料使用;生活办公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实危废暂存间、异位发酵床、病死猪暂存间、发电机房及储油间、排污管道等重点防渗区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报告书要求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系统、截断系统须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及施工,并加强运营期的管理工作,确保泄漏物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加强对病死猪的管理工作,如发生疫情,及时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隔离及处理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03-03-*]FGQB-004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人民政府具文同意选址且不占基本农田,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具文说明项目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略) 北川生态环境局具文说明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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