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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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2年9月29日

项目名称

广东羚 (略) 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羚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金渡工业集聚基地 (略) 1号(车间一)三层(112度33分30.411秒,23度1分34.571秒)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2.5%。项目占地面积808平方米,建筑面积808平方米,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研发及性能评估,年产浆料2236 kg,极片1328 kg。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广东羚 (略) 综合楼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及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TW003,采用沉淀池+水解池/接触池+过滤池,处理能力1t/d)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 (略) 排入广东羚 (略) 污水处理站(TW001)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高要区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作后续处理。

二、废气:正极涂布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NMP溶剂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尾气,注液工序收集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干燥工序、烧结工序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的粉尘,进入一套“水喷淋净化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楼顶约18m DA012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一般包装固废、废铝塑膜、废极耳、废隔膜收集 (略) 处理;纯水制备更换的活性炭、石英砂、冷凝回收 NMP 溶剂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正极生产设备清洗废液、废极片、废浆料、纯水制备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罐,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四、噪音:隔声减振、距离削减。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广东羚 (略) 综合楼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及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TW003,采用沉淀池+水解池/接触池+过滤池,处理能力1t/d)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后,通过厂区 (略) 排入广东羚 (略) 污水处理站(TW001)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企业废水总排放口间接排放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排入高要区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作后续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极材料生产车间所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的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规定的特别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2年9月29日

项目名称

广东羚 (略) 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羚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金渡工业集聚基地 (略) 1号(车间一)三层(112度33分30.411秒,23度1分34.571秒)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2.5%。项目占地面积808平方米,建筑面积808平方米,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研发及性能评估,年产浆料2236 kg,极片1328 kg。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广东羚 (略) 综合楼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及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TW003,采用沉淀池+水解池/接触池+过滤池,处理能力1t/d)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 (略) 排入广东羚 (略) 污水处理站(TW001)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高要区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作后续处理。

二、废气:正极涂布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NMP溶剂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尾气,注液工序收集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干燥工序、烧结工序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的粉尘,进入一套“水喷淋净化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楼顶约18m DA012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一般包装固废、废铝塑膜、废极耳、废隔膜收集 (略) 处理;纯水制备更换的活性炭、石英砂、冷凝回收 NMP 溶剂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正极生产设备清洗废液、废极片、废浆料、纯水制备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罐,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四、噪音:隔声减振、距离削减。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广东羚 (略) 综合楼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及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TW003,采用沉淀池+水解池/接触池+过滤池,处理能力1t/d)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后,通过厂区 (略) 排入广东羚 (略) 污水处理站(TW001)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企业废水总排放口间接排放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排入高要区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作后续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极材料生产车间所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的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规定的特别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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