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源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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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 索引号:E*/2022-*
  • 发文机关:婺源县发改委
  • 文????号:婺发改字〔2022〕210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 发文日期:2022-09-1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婺源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婺源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厅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婺工信字〔2022〕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落实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设立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为展示我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成果和发展前景,对落户数字经济园企业进行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二、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项目名称及赋码:项目名称为婺源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厅建设项目,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209-*-04-05-*。

四、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蚺城街道国际锦鲤小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展厅建筑面积260平方米,主要建设展厅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智能化设计、软硬件设备购置。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14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元,基本预备费6.*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七、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八、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招标方式: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依法进行招标。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房屋租赁协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事权审签单

十一、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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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婺发改字〔202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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